獲送回港廖子文及黃臨福已聯絡家人 12港人家屬:囚禁每一天都是冤枉
12名香港青年「被送中」逾4個月終於在新年前有結果。其中10人被判囚7個月至3年不等,而在案發時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當局決定不起訴,周三(30日)早上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送往天水圍警署。據悉,兩人已聯絡家人。一直協助被捕港青家屬的鄒家成和朱凱廸等人赴警署了解,他們表示兩人神情呆滯,不願透露被囚禁情況。另外部份家屬透過「十二人關注組」發放錄音表示,認為判刑太重,希望大陸當局可以提供探訪詳情,以早日見子女一面。(李智智 報道)
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周三發通告,對自願認罪認罰的未成年人黃臨福、犯罪時未成年的廖子文,以偷越邊境罪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日,香港警方稱深圳警方於深圳灣口岸移交兩人予香港警方,及後往天水圍警署,將送往接受14日強制隔離,隨後會就在港涉及的案件上庭。
黃臨福和廖子文與家屬已見面
據悉,黃臨福和廖子文已致電家人,其家屬曾赴警署探望,事隔130日他們終於可見到家人一面。
一直跟進「12港人案」的香港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本土派人士鄒家成、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和大律師鄒幸彤同日下午赴天水圍警署了解兩人情況。在場有大量傳媒採訪,期間不時有警員前來了解情況。
鄒家成表示,兩人被囚禁超過四個月,神情呆滯,不願提及被囚禁於深圳鹽田看守所的情況和審訊詳情。
鄒家成說:兩位未成年的香港人,就是避談有關鹽田看守所的事,以及整件事的經過……他們兩位都被秘密關押一段時間,超過4個月。來到香港都是到警署,面對香港警察,我相信都要多少少時間,給兩位未成年的香港人去休息。
鄒幸彤:連法官名字都沒公開
一直跟進12名港人案大陸司法程序的鄒幸彤,認為判刑結果不合理。
鄒幸彤說:想強調一個完全不公開、不透明的審訊,任何的刑期都是過重,而在內地相關偷渡的法例中,如果不是情節嚴重,是不會以刑事罪名起訴,會用行政處罰方式處理。所謂情節嚴重即是重覆犯罪,偷渡三次以上。那些叫情節嚴重。而現在12港人,我見不到任何情節嚴重的情況。
對於原本審訊當日,深圳鹽田法院稱會「擇期審判」,但突然宣布結果,鄒幸彤估計當局是受到媒體和國際社會壓力,希望盡早了結事件。她又指出直至審訊完結後,外界和家屬仍未能知悉審訊法官身份和官派律師身份,形容大陸當局聲稱的公開公平審訊是「相當荒謬」。
鄒幸彤說:當然他們在審訊期間有甚麼材料,有甚麼證據,到現在他們連判決書都不敢公開。我們十分懷疑判決書有甚麼資料?會有證據,案卷,審問過甚麼內容,他們律師姓名。很荒謬,到現在,審訊完了,刑期都出了,我們連律師姓名,法官的名字,全部都問不到出來。
鄭子豪爸爸:每一天都是冤枉
另外,其中3位因偷越邊境罪被判囚7個月的鄭子豪、李子賢和黃偉然家屬,以及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被判囚兩年的喬映瑜家屬透過「十二人關注組」發放錄音,表達對判刑結果的感受。
鄭子豪爸爸認為,刑期不論長短,兒子被囚禁的每一天都是冤枉。
鄭子豪說:不論判囚1日抑或7個月,每一日都是冤枉的。8月23日,香港政府前後派出飛機親自護送12位子女去大陸。
而李子賢母親就認為判刑太重,她、黃偉然媽媽和喬映瑜姊姊亦都希望大陸當局交代探訪詳情。
李子賢母親說:我覺得判刑7個月是多了。我原本預算今早有兩位青年可以回來,我的兒子可以回來。現在我們需要上大陸探望,我希望當局能夠提供探望時間和地點,清楚交代一個月可以探望多少次,每一次是多少分鐘,或是會否放寬我們不需要14日隔離。
12名港青在8月23日涉嫌偷渡台灣期間被中國公安截獲,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4個月, 12人在囚期間一直杳無音信。深圳鹽田法院官網於周三(30日)上午11時許公布,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被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000元人民幣(即約3,066美金),被控同罪的喬映瑜則判有期徒刑兩年,並罰款15000元人民幣(即約2,300美金)。涉及偷越邊境罪的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則各判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人民幣(即約1,532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