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3周年】港警指網上有人鼓吹及煽動到維園 呼籲市民切勿挑戰法律底線

2022.06.02
【六四33周年】港警指網上有人鼓吹及煽動到維園 呼籲市民切勿挑戰法律底線 隨著「六四」臨近,港警指網上有人鼓吹及煽動到維園,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切勿挑戰法律底線。
路透社資料圖片

今年是「六四事件」33周年,亦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2個「六四」紀念日。隨著香港支聯會解散,港府亦以疫情為理由拒絕外界預訂維園場地,意味今年將是香港第3年沒有「六四」集會。隨著「六四」臨近,港警指網上有人鼓吹及煽動到維園,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切勿挑戰法律底線。

在「六四」紀念日前兩天,香港警方周四(6月2日)舉行記者會,並在社交網進行直播。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說,留意到近日有人透過不同途徑,包括互聯網或社交媒體,宣傳、鼓吹或煽動他人,周六(6月4日)到銅鑼灣維園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廖珈奇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挑戰法律底線,強調警方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當日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

被問及會否如去年封維園,警方解釋今年情況與去年有分別,即去年有人入紙申請集會,而今年暫未收到6月4日當日的任何集會申請,暫時僅是網上呼籲。警方強調執法會合乎比例和相稱性,以符合執法效果。

警方表示,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宣傳或者公布任何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2個月。

警方稱,集結即使只是自己一人,但與其他人同一時間有共同目地聚集表達訴求,都會形成群眾聚集,如果未經申請,有機會構成未經批准集結;警方又指,集結並不限於只是一個地點,如果出現破壞社會安寧情況,會演變成非法集結情況,根據法庭案例,如某人不在現場,透過不同媒介宣揚非法集結,亦有機會造成違法。警方又引述案例,指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有否使用暴力不在考慮因素,被告判囚4至10個月不等。

至於穿著黑色衣服或派蠟燭會不會被截查?廖珈奇說,不論穿著甚麼衣著和進行甚麼行動,警方截查的理據都是一樣,如果有關人在現場出現的目的,令人覺得是鼓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警方一定會蒐證,具體執法行動就需視乎情況而定。

他強調,市民一般逛街、看電影、購物絕對沒有問題,但如果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現場,便有機會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其行為如果造成擾亂秩序,破壞社會安寧,更有機會構成非法集結。

香港當局以疫情為由禁絕「六四」集會,支聯會被迫解散後,至今仍未有團體公開表態擬舉辦「六四」集會。康文署表示因疫情關係,暫停非指定用途活動訂場, 而維園硬地足球場只准踢波,更報稱「六四」當日球場已被約滿。

記者:董舒悅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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