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集會,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12人,包括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民陣前召集人陳皓桓等,周四(9日)於區域法院認罪。何俊仁親自求情表示,雖明白集會已被警方禁止,但出於良知與道德承諾,最終堅持悼念六四的歷史傳統,並強調即使支聯會被解散、六四燭光集會被禁,悼念精神仍會長存,燭光會在每年6月4日照亮香港人的心。法官聽取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15日)判刑。
認罪的12人包括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支聯會常委麥海華、民陣前召集人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楊森,他們對控罪表示明白及認罪。
陳皓桓認罪前 大叫六四集會歌詞
其中,陳皓桓在認罪前,在庭內大叫「無論雨怎麼打,自由仍是會開花」,以及「民主會戰勝歸來,後有巨浪承接這變改」,分別是六四集會歌曲《自由花》及《民主會戰勝歸來》的歌詞。而在控方讀出案情後,陳皓桓引用達明一派的歌曲《回憶有罪》的歌詞:「願廣場上的聲音不會滅,同意(案情)。」
控方其後讀出案情,指何俊仁等部分被告,去年6月4日傍晚6時許,手持燭光,進入維園,並高叫「平反六四」、「反修例」及「反對國安法」的口號。警方當日在維園廣播,提醒眾人不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告陳皓桓拉開維園擺放的鐵欄,讓其他人進入維園,未有理會保安的勸阻。控方亦在庭上播放《蘋果日報》等新聞直播片段。片段可見,有在場人士手持寫有「港獨」字眼的旗幟,並叫「反修例」及「港獨」口號。
何俊仁親自求情:集會是出於良知與道德承諾
何俊仁在庭上親自求情,指雖明白集會已被警方禁止,但出於良知與道德承諾,最終堅持悼念六四的歷史傳統、銘記歷史教訓及向政權說出真相。
他說,去年6月4日當晚,他們只是希望行使悼念六四的基本自由,參與了一場公民抗命,但願意承擔法律後果。他強調,當日任何常委與公眾之間的交流是即場發生,事前並無計劃。
在陳詞的結尾,何俊仁亦提到,即使支聯會被解散、六四燭光集會被禁,悼念精神仍會長存,燭光會在每年6月4日照亮香港人的心。他寄語:「我們應該保持樂觀、抱有希望,等待時代改變,因為我們相信,我們是站在歷史正確的一方,而且人類歷史的發展不會在此止步。」
楊森:六四集會已連續兩年被禁 港步向一國一制
另一被告楊森在陳情時亦表示,為堅持港人和平集會遊行的基本權利,縱使失去自由亦無悔。他指香港維園的六四集會,是在大陸以外,中國唯一可以舉行的和平悼念集會,成為衡量香港自由、高度自治的重要指標。目前集會已連續兩年被禁,一國兩制已走向一國一制。楊森又指,民主派批評政府,並不等同反對政府,或煽動港人仇視政府,希望港府廣開言路,容納異己,和而不同。
本案涉及兩項集結罪 另有 8 人不認罪
12名被告,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在《公安條例》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集會。
其中何俊仁、尹兆堅、張文光、陳皓桓、趙恩來、郭永健、麥海華共7人,另外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除了在周四認罪的12人,本案已有4人,分別是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囚4至10個月。另外同樣涉案的張崑陽及羅冠聰則已離港,法庭批出拘捕令。
其餘8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擬不認罪,案件將於11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10日。
公眾坐爆旁聽席 同案被告蔡耀昌亦有到場支持
而案中7名因涉及其他案件正服刑或還押的被告,包括何俊仁、尹兆堅、陳皓桓、梁國雄等,兩度步入被告欄時,旁聽人士紛紛站立、向他們揮手打招呼,逐一叫被告的名字。7人均有揮手回應,陳皓桓向旁聽席做出心型手勢,梁國雄則向太太送上飛吻。
旁聽席座無虛席,需要設延伸庭,供公眾旁聽。同案被告之一的支聯會前秘書蔡耀昌、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以及梁國雄太太陳寶瑩等亦有場支持。
記者:鄭日堯 責編:張薇 網編:劉定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