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本地立法 泛民指審議時間長短視條文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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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為《國歌法》本地立法,而政府已經展開草擬工作,希望在本立法年度內交予立法會審議。有建制派議員希望不要「拉布」,但泛民議員認為,審議時間取決於條文内容是否清晰。(譚麗 報道)

建制派的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周日(12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不希望有立法會議員在審議《國歌法》的時候,作出不理性的「拉布」行為,阻礙審議過程。

林健鋒說︰香港立法方面,既然人大已經通過,那我們香港也應該嚴肅處理。我亦都不希望在立法會裡面,有任何的議員進行不理性的「拉布」,或者用不理性的方式處理。我覺得立法愈早愈好。如果我們作為中國人,我們不尊重我們自己國家的國歌、國徽和國旗,我們還尊重甚麽呢?

泛民的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對本台指出,立法會審議過程的長短,需要視乎條文内容是否清晰。

郭榮鏗說︰我覺得不如大家看看條法案裡面的條文,再說這些政治姿態(拉布)問題,現階段說這些沒有意思。市民其實需要知道法例要求他們做甚麽、不可以做甚麽。所以作為政府,是有責任清楚解釋給市民知道法例的内容,令他們不會誤墮法網。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在電台節目表示,不理解泛民議員為何總是以極端例子恐嚇市民,令市民誤會《國歌法》會令他們輕易誤墜法網。

黃國健說︰我覺得泛民的同事有一個特點,每逢他們不喜歡的法例就會說很多很極端的例子出來。(例如)你很容易誤墮法網,你不知道怎樣執法、或者在執法過程中會出現誤差,會令你無端端犯法等。所以,我自己覺得最基本的1樣東西是,在奏國歌的場合,不要故意搗亂就可以。

出席同一電台節目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就認為,政府以法例去規範市民,難以令市民真正尊重國歌。

尹兆堅說︰始終我覺得用這個方法有點像「鴕鳥政策」,你用法例去規範人家去不去尊重自己的國家,在某程度上都幾可悲。我希望當權者去想想,你限制到他們表象(面)的行為,你限制不了他們的心。

對於社會上不同的意見,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楊鳴章就以孝敬父母為例,指只有以自然教導的方式,才能避免社會出現反彈的情況。

楊鳴章說︰唱國歌並不是甚麽可怕的事,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民唱他們自己國家的國歌都是很自然的,不需要將事情看得太緊張。所以如果要強迫去做,反而會有很多的反彈。我相信在香港不會有甚麽人會否認自己是中國人。

他認為,香港回歸後已經有不少天主教學校主動教授學生唱國歌,升旗禮時學生亦會主動站立,這都是自然而然的習慣。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本月初,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將要依照本身的法律和制度,進行本地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