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隊周二(14日)晚亞洲盃外圍賽最後一場主場賽事對黎巴嫩,賽前奏國歌時再有球迷的噓聲(喝倒采),今次是《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後的第二次。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周三(1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尊重自己的國家,認為球迷的行為愚蠢。
她又澄清並無建議《國歌法》要有追溯期,指在法律空檔時間作出侮辱國歌的行為,使香港成為全世界的笑柄。
梁愛詩又指,現時應集中討論如何在本地立法落實《國歌法》,例如《國歌法》哪些規定適用於香港;若然《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條文,不符合全國性法例或內地的《國歌法》,人大常委會有權將條文發還處理,但她認為不需要將每種行為都列入條文中。
而足總副主席貝鈞奇認為,噓國歌情況比之前已有改善;不過早前亞洲足協已向香港足總發出嚴厲警告,表明若果再犯會重罰。
貝鈞奇表示,將來《國歌法》完成本地立法後,可能會禁止違反紀律的球迷入球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