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庭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和梁頌恆,周一(13日)正式入稟終審法院提出最後上訴。兩人因在立法會宣誓就任時發表辱華言論,被政府入禀法院要求撤銷議席。游蕙禎和梁頌恆曾上訴但遭駁回,其後兩人再提出終審上訴許可申請,惟上訴庭於上月16日頒發判決,指兩人沒有合理的上訴得直機會,並下令兩人合共支付約33.5萬港元訟費。根據程序,兩人可於28日內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終審上訴,周二是最後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