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熱血公民成員上訴押後裁決

涉及去年農曆年旺角暴亂事件,熱血公民31歲成員陳柏洋,早前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判囚9個月,被告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案件周三(8日)於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被告的律師在庭上指出,事發當晚情況混亂,現場約有300人在現場,其中馬路有20至30人,質疑在光線不足下警員是否真能正確辨認投擲水樽的真兇;又認為警方證人稱由始至終、目不斜視盯著投擲者,但卻連被告當時有否戴眼鏡也說不出。

代表律政司的律師則指出,原審法官已完整考慮及分析所有證供,當晚的示威者人數遠比警員多,若被告只是無辜地站著的途人,而警員拘捕他,示威者不可能容許這事情發生;而且從事發片段可見,被告並非如他所說“沒激烈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