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蘋果日報》自2021年6月底停刊,壹傳媒集團屬下3間公司的資金,即被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按《國安法》凍結至今,約超過1000名員工最後的薪金等一直未獲發放。其中55名前員工分兩批入稟勞資審裁處,向《蘋果》追討工資等共逾427萬港元,勞審處判兩批員工勝訴。不過,《蘋果》現時臨時清盤人接管,戶口仍被凍結,員工即使勝訴,但如何能取回欠薪,仍是未知之數。
勞資審裁處連續兩日處理前《蘋果》員工的案件,第一批34人來自攝影及突發新聞等部門,審裁官裁定當中33人勝訴,申索金額約為247萬元,餘下一名申索人因與《蘋果》沒有合約,未能確定雙方屬僱傭抑或自僱,最終該申索人撤回訴訟。
至於第二批共22名申索人,包括攝影部、馬經記者等;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沒有代表到庭。審裁官指,早前收到公司來信,指未能聯絡人事部員工,亦沒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各人追討款項,主要包括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假、年終酬金、休息日補薪及加班費等,審裁官裁定他們勝訴,涉及總額約為1,777,125元。其中一名申索人、《蘋果》前馬經記者在庭外表示,對勝訴結果「預咗」,但因從未遇過相同情況,仍未決定下一步行動。
的確,案件獲得勝訴並非意料之外,但最後如何能取回薪金,才是最值得關注。
港警國安處於2021年6月拘捕《蘋果》高層,時任保安局長李家超則按《國安法》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凍結壹傳媒《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互聯網3間公司的財產。最終《蘋果》於6月24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網站及手機程式亦隨之停止運作。
《壹傳媒》之後向保安局申請解凍部分資金,以支付員工薪金,但保安局要求必須交出所有員工名單,才會考慮解凍資產的申請。《壹傳媒》考慮到員工私隱及敏感性,拒絕應當局要求。之後財政司司長委派調查員調查公司,法庭及後亦頒令委任臨時清盤人接管至今。
如今獲勝訴的員工,該如何取回薪金呢?首先,《蘋果》的戶口被凍結,母公司亦被接管,動用戶口資金的權力,似乎落在臨時清盤人身上。其次,《蘋果》不少員工在公司結束後,已到勞工處登記,期望透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取回部份薪金,但要成功的前題是《蘋果》必須已破產。所以,曾有員工有意入稟申請《蘋果》破產,但最後仍不了了之。
以此推論,今次兩批前員工申索只是第一步,他們當中有可能會採取第二步,即入稟申請《壹傳媒》或《蘋果》破產,再從破欠基金取回部份薪金。一旦《蘋果》被頒令破產清盤,即使未有入稟的員工,仍可透過「破欠」取回其部分薪金。
記者:李榮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