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周五(17日)下午於港島數碼港停車場被捕,他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動意圖」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三項罪名,並於即日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有報道指出,譚得志被捕時剛於網台D100完成電台節目,前往停車場期間遭警方拘捕,而該名警員早於周四(16日)晚亦於其家附近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