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會大學學生佔領語文中心事件發生兩個多月後,校方完成紀律聆訊,事件中兩名主要人物、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及中醫藥學院學生陳樂行,分別被罰停學一個學期及八日,兩人表明會上訴,其中陳樂行表示不排除會司法覆核。校方指尊重學生和平、理性表達意見的權利,同學如果不同意判決可以上訴。(楊默 報道)
香港浸會大學紀律委員會於上周四(3月29日)晚將紀律聆訊的結果通知劉子頎、陳樂行和另外兩名涉事同學,通知書指,劉子頎和陳樂行干擾或妨礙教學、行為不檢點,劉子頎還有言語冒犯教職員,二人被判罰停學。
其中時任學生會會長的劉子頎罰得最重,需要停學一個學期,並要接受學生輔導員的情緒輔導。而陳樂行則被罰停課八日及四十小時的服務令。由於就讀中醫五年級的陳樂行本身沒有實習,他已經被建議休學兩個學期;另外兩名學生則需要做四十小時社區服務。四名學生都需在本月12日前,寫道歉信給語文中心。
劉子頎和陳樂行表明會上訴,陳樂行就對本台說,如果上訴失敗,他將會提請司法覆核 。他又說,過去兩個月他被傳召聆訊兩次,期間對方並沒有向他求證處分通知上所說的事發經過,他認為校方做法不公,剝奪他申辯的機會。他指,中心職員當日並沒有叫他們離開,與校方處分通知上所寫的不符。
陳樂行說︰首先我們會上訴,我正尋求可能是法律行動,他的決定如果沒有道理,就面臨司法覆核。沒有怎樣說理據。聲稱職員有叫我們離開,說我們沒有理會他,其實他沒有詢問過案情,不是想讓學生有申辯的機會,只是想罰我。語文中心的老師都說,我讓你們留下已經很好,有大量證據證明那些人想我們留下,沒有叫我們離開。我沒有後悔做這些行動,我覺得不會給他嚇到,因為我覺得我有道理。
劉子頎在記者會上表示,對聆訊結果感到失望,認為會影響浸大學生對校方表達意見的自由,又說曾經聽過有學校高層說,因為很多人目睹事件,所以要罰他,質疑校方決定並不客觀。
劉子頎說︰這一個聆訊結果,有可能令浸大同學日後參與抗爭行動卻步。我也聽過有高層說這麼多人看,沒理由不罰的。你也可以看到,罰與不罰,不是在於實質的判斷或有沒有犯罪。
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言人杜耀明表示,浸大校方在今次處理問題的做法很有問題,處罰也沒有說出讓人信服的原因,欠缺透明度;而事件根源也沒有解決,校方只以處罰企圖解決問題,是反智的做法。
杜耀明說︰處理方法上很有問題,第一是處罰沒有給理由,處罰的原因是甚麼?欠缺透明度,欠公眾一個解釋。第二個是,今次事件根本是來自普通話是畢業要求的事情,普通話問題如何,學校也沒有交待,不要再拖延。單憑懲罰去處理操行問題,是很反智的做法。
浸大發言人表示,為保障學生私隱,大學不會透露任何內容。發言人又重申,校方尊重學生和平、理性表達意見的權利,學生如不同意判決,可提出上訴。
今年一月十七日,浸大十多名學生不滿普通話豁免試評分準則,到語文中心抗議,在中心內長時間逗留,期間有人對教職員講粗口,校方一度要求劉子頎和陳樂行暫時停學,其後二人向語文中心教職員道歉,獲撤銷停學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