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九龍總站的《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周五(26日)刋憲,落實有關「三步走」程序的最後一步;草案下周三(31日)會在立法會首讀進行本地立法,希望高鐵於今年第三季通車。
草案列明內地口岸區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上,視為「香港以外、內地以內」,不影響1997年7月1日起的香港特區劃界。
草案直接引用政府與內地所簽的合作安排其中三條,只有六項「保留事項」有豁免,繼續由香港特區根據香港法律管轄,包括持有政府或高鐵營運商發出的有效證件、進入內地口岸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由香港法律規管。
西九龍總站B2、B3及B4月台層的指定範圍,以及連接這幾層的電梯,劃定為內地口岸區但路軌除外,在香港段營運中的列車車廂,包括行駛、停留和上落客期間的列車,都算是內地口岸區。
一地兩檢關注組質疑,草案直接引用粵港政府簽的合作協議作為條例一部分,是否有法律理據,召集人陳淑莊批評草案訂明「一地兩檢」不影響香港的劃界,但根據《基本法》的指令地圖清楚顯示香港行政區域界線;她又指《條例草案》欠日落條款,政府聲稱將有關地方出租,但不知租賃價錢、租期,以至條款是否僅在租期實施,抑或香港永久喪失地方的司法管轄權。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主席田北辰指草案寫得太簡單,市民在內地口岸區究竟甚麼可以做、甚麼是犯法,還有好多疑問。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草案文本未能解決法律爭議,擔心最終要由終審法院,甚至釋法處理。
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一地兩檢安排本質上是跨境運輸便利市民的措施,目的是發揮廣深港高鐵的最大效益,期望立法會議員以務實、理性的態度審議。
按程序草案在首讀後,會交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審議,再提交大會辯論及表決。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去信內委會,指得悉有意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一地兩檢」議題,但認為在法案委員會審議時,由有關官員全面回應議員的關注較為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