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會大學年初發生普通話試風波,有多名學生因佔領語文中心抗議而被校方處分,有報道引述浸大的內部文件顯示,校方正檢討學生紀律守則,新增多項違規行為,包括「破壞大學聲譽」、「阻礙或干擾大學成員工作學習」,以及「言語虐待或恐嚇」等違紀行為。嚴重違反的學生可以被革除學籍。(李弘音 報道)
香港網媒《立場新聞》周五(26日)報道,根據所得到的一份浸大的內部文件,顯示浸大學生事務委員會近期正研究修訂學生紀律守則,以針對學生的行為。有關文件是檢視紀律程序工作小組在本月中向學生事務委員會發放的,披露小組向委員會建議的修訂《學生紀律守則》的草案。
該份草案建議在《守則》新增四大類「違紀行為」定義,包括「導致他人實質或潛在痛苦或傷害」、「對他人財產造成實質或潛在損失」、「影響大學正常及安全運作安全,包括損害校譽」及「阻礙大學成員工作或學習」。
內容指「言語虐待或恐嚇」、「擅自闖入」、「破壞大學聲譽」、「反社會行為造成他人痛苦或名譽受損,或傷害大學社群關係」、「阻礙或干擾大學成員工作學習,或影響大學正常運作」等行為亦屬違紀。
而根據修訂內容,若同學經紀律委員會聆訊後被裁定干犯守則,嚴重違紀學生可被處以書面譴責、罰款、停學,甚至建議教務議會革除學籍。
本台亦致電校方查詢有關事件,但至今校方未有作出回覆。
曾因普通話試豁免風波而遭校方停學處分的浸大中醫系五年級生陳樂行回應本台訪問時認為,今次修訂《學生紀律守則》與普通話試豁免風波有關,表示上次事件校方引用浸大一些紀律程序時都非常牽強,若果將來有了寬闊的條例,便很容易把同學定罪。他指校方以往亦不會在校規上就言論去打壓學生。此外他亦透露現時有不少浸大同學對此亦感不安。
陳樂行:我認為他會做成一個以言入罪的情況,因為以前浸會大學的校規是不包括這些言論。你不會因為說話傷害了校方的校譽,或是批評學校而受到懲罰。但是他有了這個有辱校譽罪後,他就可以懲罰一些批評學校的人。
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雷樂希接受本台訪問時解釋指《學生紀律守則》仍在草擬當中,並未指要正式落實。學生會亦已發出電郵給浸大學生及老師,收集大家的意見。他指收到不少同學的意見都是比較擔心,他亦認為若果真的實施現階段所指的條例內容,亦是不太適當。他希望同學多關心此事,並且會和其他學生代表與校方繼續商議。
雷樂希:我都會認為如果他有這個條款,其實都會比較籠統,不是太適當。如果你說很籠統地說,同學是擔心的。
而浸大傳理學院高級講師呂秉權接受本台訪問時,亦表示現時所草擬的條例過於籠統。他指大學生總會有各種各樣的嘗試,有反叛及求進步的精神。校方制度宜寬不宜緊,他更引用高錕校長為例,校方應對學生愛護有加等方式去教育,而非用一種指你犯法的形式來教育,亦不應設地雷讓同學踩。
呂秉權:大學的制度應該宜寬不宜緊,在容許的範圍下,他們是可以這樣爭取嘗試。大學方面,包括老師,應該循循善誘。
普通話試豁免風波事發在今年1月,浸大十多名學生因不滿普通話豁免試及格率低,質疑評分機制不透明,時任學生會會長的劉子頎等到校內的語文中心抗議,期間有學生向中心教職員講粗口,劉子頎和陳樂行與中醫學院五年級學生一度被停學等候聆訊,兩人向語文中心教職員道歉後獲准復課。
校方紀律委員會在4月就事件裁決,劉子頎被罰停學一個學期,而陳樂行被罰停學八天,並需要在校內進行40小時服務,兩人亦需要撰寫道歉信;由於兩人早前已被停課,紀律委員會當陳樂行已完成停課的懲處。而劉子頎表示會上訴,他當時指紀律聆訊結果有可能令浸大同學對未來參與校內的抗爭行動卻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