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在保安局取締香港民族黨之後,會因應事態發展作出應對,她又指《基本法》23條立法未有時間表。
林鄭月娥周日(14日)出席電視台節目,被問到既然有法例可處理有關「港獨」問題,是否現階段不需要為23條立法,她指這又不是,保安局長在民族黨問題做了一些工作,相信一定有後續,譬如司法挑戰或一些其他東西,所以政府要審時度勢,看這次作出一些行動後會有甚麼發展,而需要作出應對。
林鄭月娥指為23條立法是一個憲制責任,不能長期不做,尤其涉及國家安全,但政府會小心聆聽社會的意見,現時並無時間表。
報名參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被裁定提名無效,林鄭月娥周六(13日)曾說主張「港獨」、「自決」,或以此作為選項的人,不能期望成為立法會議員,是否意味會被追溯至年少時發表過的言行,林鄭月娥認為,選舉主任會以年輕人過去一段時間的經歷一併考慮。
她指如果一個年輕人過去曾公開主張「港獨」,而大學畢業後加入政府一段時間,之後再從政,證據就會很清楚,令選舉主任足以信納不再主張「港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