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港因洗黑錢罪成判囚,周五(23日)是出獄滿1年。由於申請台灣簽證受阻,陳同佳仍未能赴台投案。
案中死者潘曉穎的母親周五晚接獲負責調查陳同佳洗黑錢案的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的電話,約定周日(25日)早上會面,以了解其需要。
潘母透過中間人表示,警方的電話,涉及交還洗黑錢案中女兒的證物。她表示,該批證物可能關乎陳同佳在台灣牽涉的命案,決定暫時不會取回證物,並要求警方盡快與台警進行刑偵移交資料。
潘母又認為,警方沒有應其邀請直接與台灣警方商議陳同佳赴台一事。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陳同佳對事件的發展感到無奈,盼潘母能明白和理解。潘母指台方已接觸她,並樂意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又稱正等待香港警方聯絡。
潘母早前呼籲陳同佳於在港出獄滿1年前赴台自首,並表示願意為其支付所有交通費用,甚至考慮為對方在法庭上求情。
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案,港台兩地政府就司法程序問題仍爭持不下,令事件陷於僵局。為早日化解爭端,潘母日前表明願當台港警方互助牽線人,與香港警方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包括落實投案日期、地點及時間。惟香港保安局發表聲明,堅持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
台灣陸委會亦堅持,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重申該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由兩地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赴台入境問題。至於有關潘母與台方的聯絡情況,陸委會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