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四少年人被指「煽動分裂國家」 警司李桂華:境外分裂國家同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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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三男一女年齡介乎16至21歲的少年人,在周三(29日)晚被指干犯「分裂國家」和「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港方國安人員拘捕,包括年齡只有19歲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只有16歲的未成年學生。香港警方未有交代辦案人員的身份。高級警司李桂華並稱,若有組織在外國繼續分裂國家(中國)的宣傳,香港警方有管轄權去調查。(方德豪/胡凱文 報道)

年僅19歲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周三(29日)晚上約8時50分,在元朗住所被國安人員鎖上手銬,被押上七人車帶走。至深夜約11時,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見記者交代案情,確認有三男一女先後於元朗、沙田及屯門拘捕,他們年齡介乎16至21歲,均報稱學生。除了鍾翰林,有消息指學生動源前成員何忻諾被搜屋,相信為其中一名被捕人士。

李桂華向記者表示,被捕人士分別涉及《港區國安法》之中,分裂國家罪的第20條「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以及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但他以調查初期為由,未有表明被捕人士所屬團夥,僅指出該團夥的綱領及宣告中,清楚說明如何達致「香港獨立」,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團結香港獨立派等。

李桂華強調,今次行動純粹是警方的國家安全處負責,亦會沿用警方一貫調查程序。

李桂華說:我們處理《國安法》的條例時,我們會用一般警察(所用)的程序去處理,包括了警隊條例,所以例如抽取DNA,如果我們調查下去的時候,需要證實他有或沒有參與時,有機要會要抽取DNA,但在這個階段我不能告訴你用不用,我們有權這樣做。至於他羈留或一般當他是犯人的安排,我們會當一般情況去做,例如他可以去見律師,我們會完全跟從既定程序。

被問到學生動源已解散香港地區成員,其美國分部作出的宣言會否觸犯《港區國安法》,李桂華重申不評論個別組織是否涉及是次行動,但強調如果有人在外國作出分裂國家的宣傳,警方亦有管轄權去調查。

身在華府為香港民主奔走,並主張消滅中共的港商袁弓夷在其Facebook回應,稱四名被捕的少年人是「英雄」。袁弓夷還呼籲,要記下案中警員的身份,交美國國務院。他又向本台透露,已經著手整理資料,就一日前香港大學校委會解僱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要求美國國務院採取行動,制裁相關人士。

袁弓夷說:這幾年,戴耀廷因為協助泛民,一直被香港大學攻擊,還有其他佔中三子都有份(被攻擊)。現在因為這次(立法會選舉)泛民初選成功,(港大)就決定要開除他,是違反了《香港自治法》以及行政命令,美國肯定會制裁那18人,他們和他們的家人,全部都出事,這是真的「有頭有面」了。

鍾翰林被捕後,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透過臉書表示,自己最近遭到不明人士跟蹤、監控,他說不清楚這是否預示國安將要展開大抓捕,提醒「注意安全,大家小心」。

也有網民在留言板指出,原來港府周三起實施「禁止堂食,是要令所有人留返喺屋企,跟住就去捉人。」「仲有二人限聚令, 等冇人可以幫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