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周日(13日)表示,公務員需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新規定,政府將於本月底或下月初發出相關安排的通告,公務員有約一個月時間簽署,會透過部門及政策局安排,而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會另外安排宣誓。
對於拒簽者可被解僱或勒令提早退休,他未有明確回應會否即炒拒簽者,而公務員團體關注兩者在福利上有很大分別,聶德權僅重申按既有機制處理。
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將於明年一月開始實行,聶德權在出席電台節目後, 被問到拒簽聲明會否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他指違反誓言本身並非刑事罪行,但同時要視乎他所做的違誓行為有否觸犯法律。
他強調宣誓本身在於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亦屬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反問若有公務員拒簽聲明或拒絕宣誓,是否意味他們拒絕承擔有關責任?他又指,局方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處理有關人士。
聶德權被追問《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並無列明拒簽聲明的後果,質疑當局處分拒簽者的做法是否有足夠法律理據;他回應時重申,宣誓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和條例,又強調拒簽者會有機會作出解釋。
公務員團體對宣誓規定普遍不滿,聶德權日前與「四大四小」公務員團體會面講解宣誓或簽署聲明的執行細節。據了解,聶德權在會上強硬表明,若現職公務員不願宣誓或簽聲明,即時後果是不能升職、不能轉職及延遲退休申請不獲批准,而最終目的是要辭退相關人員。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他認為簽署聲明並無問題,但當局未詳細交代違誓後果,又指公務員擔心被以言入罪,要求政府應有清晰指引釋除公務員疑慮。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估計,公務員在宣誓或簽聲明上不會有太大反抗,因反抗代價太大,相信不會有人在目前經濟環境惡劣下貿然離開政府。他又希望政府列明執行違反誓言的懲處細節,以及解釋清楚各級別人員對特區政府如何負責任,「例如工程師本身只計數,簽聲明會否擴闊了應該負責的範疇?評論不屬自己工作的政府措施會否有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