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警方在旺角佔領區清場時,17人涉嫌違反禁制令遭起訴刑事藐視法庭,其中熱血公民28歲副主席鄭錦滿及另1名23歲男子歐煜鈞,周五(17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責任。代表2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陳詞指,歐煜鈞誠懇的向法庭道歉,而他並非有任何政治連繫的人,只是當時受人影響才干犯,無意藐視法庭;而鄭錦滿沒作出求情,法官將案押後宣判。鄭錦滿在庭外表示,在禁制令的法律原則下,當時身處該地方已屬藐視法庭,他不想再爭辯,只想事件盡快完結,亦不怕可能被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