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遇襲案3人上訴駁回 旺角暴亂1案開審

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被人投擲動物內臟案件,被判襲擊罪成的3名被告提出上訴,但高等法院周四(11日)駁回,3人須即時服刑,他們之被判入獄9至18個星期。

法官在判詞中指不認同被告以“防止罪行”為由,強調沒任何證據顯示黎智英當時正犯罪,又指發起或參與佔領運動的人是否犯罪,必須經法庭定奪,即使被告與佔領運動人士的政見不同,亦不能自行執法,否則社會秩序定必大亂。

另外,去年農曆年的旺角暴亂事件,其中1宗涉及5名被告的案件,周四在區域法院開審,5人全部否認控罪,法庭押後至周五(12日)續審,控方將會傳召15名證人,預計要審訊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