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絕六四】六四集會案再提堂 廿名民主領袖到庭 鄒幸彤:政權蓋不滅全港燭光

2021.06.11
【禁絕六四】六四集會案再提堂 廿名民主領袖到庭 鄒幸彤:政權蓋不滅全港燭光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右)及成員高舉標語聲援「六四」集會案再提堂 。
劉少風 攝

香港警方去年首次禁止支聯會的六四集會,但支聯會及大批市民仍堅持到維園點燭光。26名民主派因此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20名被告,周五(11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席聆訊。案件排期至今年11月正式審訊,預計審時10日。(劉少風 報道)

六四集會案周五續開庭,20名被告中,由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審理。

蔡耀昌、鄒幸彤、梁耀忠等8人步入法院,其餘被告因《國安法》等另案還押,周五早上陸續經囚車押送抵達法院。

何秀蘭及楊森擬認罪

其中,被告何秀蘭及楊森擬認罪;不認罪的被告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何桂藍;其餘被告未準備好答辯。

同涉六四非法集結案的4人,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由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審理,分別判囚4至10個月。被判監4個月的袁嘉蔚及梁凱晴,已就刑期提出上訴。

控方周五在庭上建議,將今次案件交由處理過上述案件的法官陳廣池審理,以避免法庭判刑不同的問題,認為這做法不會對被告造成不公。

辯方律師望盡快審訊

惟部分辯方律師反對,原因是本案已「斬件」,如果交由陳官審理,排期選擇很少,只會拖慢案件進度,而當事人已在服刑,希望盡快審訊,否則對被告不利。

雙方爭議後,高官認為法律上無需安排陳廣池法官審理,因陳官處理過的案件與本案不一樣,處理本案的主審官可以參考陳官之前的判決。

辯方原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5月。惟高官認為相隔太久,「我覺得案件應盡快處理」,並表示他今年11月有空檔。控辯雙方商討後,同意將案件排期至今年11月1日至12日審理。另今年7月23日,會在區域法院聽取被告答辯意向。

控方預計審訊期間將傳召21名證人,包括15名警員、6名非警員,即包括衛生署等政府人員。案中沒有警戒供詞,會播放約7小時的網上錄像片段,預計審時10日。

審前支聯會成員舉標語聲援

周五開庭前,支聯會幾名成員舉標語到場聲援。被告之一、本身是支聯會副主席的鄒幸彤上庭前會見傳媒,表示香港一年之間天翻地覆,政權用盡所有辦法令香港不自由,熄滅六四燭光,即使政權千方百計掩蓋真相,不讓市民悼念六四,仍見到市民在很大的壓力下出來,看到香港人仍未死心。她形容政權愈禁止,只會愈激起反抗,希望香港人在國安法下克服恐懼,繼續爭取民主。

案中原有26名被告,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4人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分別被判囚4至10個月,現正在服刑。同案2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港。

目前,20名被告分別是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麥海華、趙恩來、梁錦威、梁國華、張文光、梁耀忠、尹兆堅、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胡志偉、楊森、朱凱迪、梁國雄、何秀蘭、何桂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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