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周三(27日) 拒絕緊急開庭,處理社運人士梁天琦及吳文遠,因反對簽署“選舉確認書”而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高院只會以正常程序處理。已報名參選的梁天琦表示,法庭不批准緊急處理,若有立法會參選人因政見問題被取消參選資格,就只能提出選舉呈請,但需時很長,等同剝奪參選資格。(林國立 報道)
計劃參選立法會的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副主席陳德章,及已報名參選新界東的本 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就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立法會參選人,額外簽署確認書,分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釐清這個做法的合法性,和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確認書。由於立法會選舉提名於星期五截止,希望法庭緊急處理,但被法庭拒絕。
梁天琦在知道結果後見記者,指在提名期前可以做的司法手段已經做盡,他只可以在一旦被選舉主任否決提名後,提出選舉呈請,但需要很長時間。
梁天琦說:剩下來的可能性就是,在選管會否決一些候選人的提名後,進行選舉呈請,但這個過程需時,可能一年可能兩年可能三年,簡單說,如果選舉主任否決被政治審查的候選人的提名的話,他沒法在9月4日成為其中一個,可以讓公眾投票的候選人,這已經可以說是既定事實,如果選舉主任是否決一個候選人的提名的話的話,他只剩下選舉呈請,無辦法在九月參選。
梁天琦需要在星期四回覆選舉主任,對他港獨立場的查詢,他指要思考如何回應。他又質疑確認書的做法,是以行政手段作政治審查。
梁天琦說:是否失望,我都不知道可以說甚麼,行政手段可以完全干預一個所謂公平的選舉,大家說我們有35席的地區直選,由直選產生,為何地區直選都可以有個這樣的篩選,就每個候選人的政治主張作篩選,這是否民主。
另一名入稟人吳文遠就表示,對法庭的決定感失望,但只能接受,希望盡快在法庭推翻選管會的做法。
吳文遠說:就算這兩天處理不了這個爭議,但沒有辦法,今天第一庭處理不了,我們希望盡量可以在最短時間內處理這件事。
今次聆訊集中在是否緊急處理司法覆核申請,代表兩名入稟人的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表示,如果有申請人因為選管會確認書這個決定,令提名無效,事後即使勝出官司,都可能要等候重選,時間不知道有多長,不應該等提名期結束才處理。
選管會代表律師莫樹聯就不認為有急切性,強調選舉正進行,不應受法庭干預而影響選舉時間表。
法官區慶祥最終裁定,不應該在選舉中段處理司法覆核申請,認為法庭要保護選舉制度完整性,不應該在這時候,挑戰選舉制度。又指留意到有傳媒報道,有一定數量參選人,即使沒有提交確認書提名也有效,現時申請人正等待選舉主任答覆,如果最後提名有效,申請人可以正常參選,所以認為覆核沒有急切性。
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指出,相信法庭考慮其中一個關鍵,是選舉主任現時未有實際的決定,影響參選人的參選資格。
張達明說:當然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點,因為到現在為止,選舉主任是作出一個要求,但未有一個實際決定,影響一個人的參選資格,所以反過來這是一個重要因素,若果選舉主任最終不會取消任何人的參選資格,那個法律問題就沒甚麼急切性要立即處理。
法官已要求各方的代表律師,在八月中前商討時間再開庭處理司法覆核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