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示威者以胸襲警 獲撤刑期維持定罪

去年3月1日的“光復元朗”行動中,被控“以胸襲警” 的31歲女示威者吳麗英,與同案另外3名男示威者,高院上訴庭周一(29日)撤銷原審法庭對4人的判刑,但維持定罪的原判。

法官將案件押後索取感化報告,4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由於上訴一方及律政司需時研究書面理由,故法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4

名被告於去年7月分別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罪成後,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吳麗英及其男友鄺振駹在庭外表示尊重法庭決定,但不會評論上訴結果是否公道。兩人表情明顯較入庭時輕鬆,他們亦坦言鬆一口氣。

吳麗英因襲警罪被判囚3個月15天;其21歲男友鄺振駹因阻差辦公判入勞教中心。現年15歲男生亦因襲警被判入更生中心;23歲的潘子行亦因阻差辦公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