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制派組織正義聯盟黨的前主席李偲嫣,涉嫌沒有遵從選舉法例,適當處置合共兩萬多元選舉捐贈,被廉署起訴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周五(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再提訊,等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
54歲的李偲嫣在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落敗。她早上到庭應訊時,庭外有數名人士舉起標語,批評她涉嫌選舉舞弊。
控罪指李偲嫣涉嫌在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沒有遵從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身為候選人,在收取匿名捐贈者9項合共2萬多元的選舉捐贈後,沒有確保有關捐贈不會用於選舉開支,及將有關捐贈給予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