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庭周四(17日)處理2宗涉及旺角農曆年暴亂的案件,其中在九龍城法院作出裁決的案件。
裁判官香淑嫻指,27歲廚師陳卓軒在眾目睽睽下推垃圾桶穿越警方封鎖線,是挑戰警方執行法紀,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須等候其背景報告。
另1被告為20歲補習老師陳宇基,原被控2項襲警罪,但裁判官指警長蔡國威被襲後視線沒有離開過被告,而被告不理勸喻與警方拉扯,阻撓警長追捕其他人;其餘1項襲擊不知名警員的控罪則不成立,因未能百分百肯定是被告,由於他犯案時不足21歲,要先取得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的報告;案中2被告還柙至下月2日判刑。
此外,31歲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在暴亂事件中,2度向警員投擲水樽,早前裁定襲警和拒捕2罪判入獄9個月;陳柏洋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而他周四(1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但遭法官駁回,他須在等候上訴期間繼續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