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有意圖傷人 黃店老闆再上庭繼續還柙至明年1月
在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曾公開表態罷市的旺角手機維修店「3C維修工作室」老闆賴振邦,早前遭國家安全處人員登門拘捕,指他與警方搜獲大批槍械和違禁武器的一宗案件有關,控以「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其後一直遭還柙。案件周一(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開庭,裁判官錢禮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8日再處理,包括賴振邦等各被告繼續還柙。(劉少風 報道)
案件由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主管
控罪指,被告賴振邦(29歲)去年12月8日連同黃振強(22歲)、吳智鴻(24歲)、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蘇緯軒(19歲)、彭軍壕(33 歲)、蔡凱明(20歲)和李家田(24歲)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其中,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早前涉嫌潛逃台灣時,被中國海警截獲,現時被扣留在內地,周一繼續缺席聆訊,裁判官早前已發出拘捕令。
周一,同案的多名被告,分3案於同一時段提堂。案件由主任裁判官錢禮負責審理。據控罪書資料,此案件主管為國家安全處女高級督察張堃婷。
被告身穿印有「無畏」裇衫
法院先處理被告黃振強及吳智鴻的案件,已還柙近9個月的兩人站在犯人欄內,黃振強戴上黃色口罩,身穿右胸口印上「無畏」的白色裇衫;而吳智鴻就將頭髮束起,表現淡定。兩人不時望向旁聽席。
法庭讀出兩人的控罪,即「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吳智鴻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指,指吳智鴻於同日在北角住所內無牌管有一支手槍、四個彈匣及總共106發子彈,另管有一把武士刀及兩把軍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兩人表示明白控罪,無再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押至明年1月18日作交付程序。
另一被控以「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的賴振邦,被控與同案其他被告,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同樣押後至明年1月18日。以便進行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的程序。
控方指,被告賴振邦去年於灣仔安排槍手及布置炸彈,目標是「殺害警員」。警方於被告的手機內找到疑似能製造炸彈引爆裝置、電路板以及相關工具的草圖照片,以及在手機的Telegram對話紀錄,發現被告涉與同案其他人討論「殺警行動」。被告被捕後曾踢保(不再續保釋),後來再次被捕。
旁聽席爆滿 市民追囚車撐手足
近百名市民到庭旁聽,席上坐位爆滿,幾十名市民要收看電視直播。賴振邦的大批親友到場支持。家人賴小姐帶著兩個小朋友,與其他支持者在法院外站了近一個多小時,直至最後一駕囚車駛出。賴小姐形容,賴振邦是一個「好人」,對他至今無法保釋感到無奈,盼望他在囚期間「撐住、加油」。
至下午約4時,被告的親友及聲援者在法院外等候囚車駛出,十幾人衝出馬路追囚車。兩架警車及多名警員在場戒備。
口號:手足加油!撐住呀!我們在這裡!
到場聲援的李小姐是「3C維修工作室」的客戶,她受訪時表示,特意請假來到法庭聲援,形容賴振邦非常細心,對於顧客的問題,都會詳細解答。
反修例期間公開表態罷市
在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不少黃店表態並參加罷市。手機維修店「3C維修工作室」亦多次發文支持示威者。賴振邦曾涉「分享警員個人資料」而被捕,他去年 7 月亦在 facebook專頁發文譴責警方,稱受到警方滋擾和恐嚇,斥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他又說更有警員威脅他若不合作,便會到他鋪頭取走所有客人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