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阻差資深社工許麗明獲判無罪 官指警員證供不可靠

2020.12.16
被控阻差資深社工許麗明獲判無罪 官指警員證供不可靠 許麗明在庭外向支持者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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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於去年9.29「全球反極權大遊行」警民衝突期間被捕,一度遭控以襲警罪,惟控方於案件開審前改控以阻差辦公罪。裁判官鍾明新周三(16日)宣讀裁決,裁定許罪名不成立,直指警員證供不可靠,許並可取回訟費。聲援者聞判後及散庭時均鼓掌,許麗明在庭外向支持者鞠躬。有聲援者謂:「好開心呀!」

許麗明在庭外表示,案發至今已一年多,其間曾多次上庭及向警署報到,至案件開審前夕更面對控方修改控罪,坦言身心受折磨。她表示:「去到今日,我都要清清楚楚咁同任何一個人講一次:我係社工,我有一班同伴,一齊去守護公義。」

許麗明:曾經沮喪過懷疑過

許說:「公義唔係我哋用個口去講。」指眾人努力尋找案發片段,她才可獲得公平審訊。她希望每一名被捕者都會得到公平和合理的審訊。

被問到脫罪後心情如何,她起初坦言「唔識形容,因為實在太複雜」,亦表示案發至今「曾經沮喪過,曾經懷疑過自己嘅信念,但一路以嚟都有好多人陪住我,無論我幾驚都好」。她亦說,聞判一刻曾經落淚,而這或是喜極而泣。

至於本案是否濫捕,許認為從修改控罪而言,「似乎都係,如果唔係都冇需要修改控罪」。至於會否擔心律政司上訴,她表示「冇得擔唔擔心」,若然律政司真的上訴,她照樣會爭取公義。

片段沒有顯示莊曾伸出雙手  官裁定警員兩次跌倒均屬意外

涉案警員早前出庭作供,稱當日看到被告情緒激動衝向警方及被捕人士,並大叫「你哋唔好打啲小朋友」。他要求被告離開不果,反遭被告推胸口致跌倒。警員又謂處理示威活動時若看見社工,不會拘捕他們,但他當時不知被告是社工。辯方指被告當日正正身穿「我哋係社工,守護公義」上衣,警員只謂沒留意。

聲稱遭許麗明兩度推跌的警員莊的朗。(蘋果日報圖片)
聲稱遭許麗明兩度推跌的警員莊的朗。(蘋果日報圖片)

裁判官指出,涉案警員證供與現場片段內容有出入,認為許於案發時態度合作,跟隨警員指示離開,無意對抗警員,她亦無時間或機會阻撓警員。裁判官指警員證供不可靠,並且裁定警員於案中兩次跌倒均屬意外。

鍾官裁決指,審訊時已觀察涉案警員莊的朗作供時的神態舉止以及考慮其證供內容,認為莊的證供與片段內容有若干關鍵差別。例如片段可見,莊所稱第一眼看見被告至他報稱首次遭被告推跌的一刻,前後歷時只有約10秒,根本不可能發生莊所供稱的全部事情。

鍾官亦指,片段沒有顯示莊曾伸出雙手、或者被告曾經向前行令莊後退的情節,反而是莊首次看見被告後3秒,被告便已轉身及舉高雙手,並開始步向馬路石壆,未幾被告遭多名警員從後包圍。

鍾官也指,莊供稱被告曾身處他本人和一輛救護車之間,惟片段顯示被告與救護車有一段距離,亦不曾走近救護車,認為被告不可能在片段相關時間內現身莊和救護車之間。

鍾官指出,上述莊的證供出入只是較明顯的例子,裁定莊作供不可靠,不會給予比重。

鍾官表示,多次慢鏡看片後,認為案發時被告起初身處金鐘道東行線,並向警員合手鞠躬及後退,又多次說「唔該」,以及表明會合作和盡快離開。未幾有警員從後拉著被告向前走了幾步,示意她向東離去,同時另一警員卻又將被告推往反方向。

及後被告走向西行線馬路,其間曾舉起雙手和大叫,一會後莊和同袍從後包圍被告,有兩至三名警員捉住被告的手臂和背囊等身體多處地方。鍾官指出,被告和莊曾踩到石壆凹槽,導致二人失平衡,雙雙跌倒,而被告跌倒後,莊亦隨即跌低。

其後被告和莊先後站起,警員繼續圍著她,有警員拉著她的背囊,亦有警員捉住被告肩膊,拉她向後。此時另一警員拍低被告舉起的手,被告觸碰到莊,莊亦再度跌倒。

鍾官認為,上述情節顯示莊兩度跌倒均屬意外,被告根本無意襲擊莊。

控方指被告走近收押被捕人士的地方行為自招嫌疑

至於莊聲稱由看見被告至他首次遇襲的10秒內,鍾官指出相關片段看不到被告曾阻撓警員,她只是跟隨警員指示行動,態度十分合作,無意對抗警員,也沒有時間或機會阻撓警員。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為被告申請訟費,指被告沒有自招嫌疑,莊作供時亦不曾指出被告所為如何使他受阻,又指控方收到辯方片段後,理應撤控而非修改控罪。控方反對申請,指稱被告曾走向警方收押被捕人士的地方,行為自招嫌疑。

鍾官指出,她已裁定莊作供不可靠,而控方亦沒有其他證供,證明被告走向警方收押被捕者的所在,認為被告沒有自招嫌疑,批准辯方訟費申請。

50歲的許麗明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郭憬憲及大律師黃宇逸代表。她原本被控「襲警罪」,指她當日在金鐘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員A。控方於案件開審當日改控阻差辦公罪,指她當日在金鐘道行車道阻礙警員19035執行職務。

辯方反對,潘熙陳詞指開審前已進行了兩次審前覆核,但控方從沒提出有關修訂;又指控方看過辯方交出的現場片段,證明許麗明並無襲警,其後卻改控「阻差辦公罪」,對被告不公平,直斥控方為起訴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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