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刑滿出獄

0:00 / 0:00

香港歷年來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入獄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周二(15日)刑滿獲釋,他坦言曾因律政司未就UGL案起訴另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感到怨恨。此外,終審法院將於五月處理曾蔭權的終極上訴。(李弘音 報道)

74歲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周二(15日)刑滿,由於日前因身體不適而被送入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他早上由太太陪同出院。曾蔭權一頭白髮、臉容消瘦、身穿西裝並以在任時的「煲呔」造型,手拖太太曾鮑笑薇離開病房。他表示希望與家人團聚,並多番強調非常感恩。

曾蔭權說:從今日開始我要回家,與家人團聚,希望與太太過正常及寧靜的退休生活。另外可以恢復幾十年習慣,每日去我的教堂望彌撒。還有我的親戚、朋友、同事、舊同事,及不少香港支持我的市民,不再需要為我的逆境或痛苦時間擔心及難過,所以今日我自己心中只有一樣思維,就是很感恩,十分感恩。

曾蔭權被問到對律政司沒有就UGL案,檢控另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看法時,他承認心裡曾有怨恨,但不想再作比較,現時心中只有感恩。

曾蔭權說:我希望你不介意,我不會做這些比較,因為這些比較會再次掀起我以前心中的憤怒,以及有怨恨。這些在幾個月前,已被我用很大努力掃除,靠唸經,靠上天保祐,所以現在沒這些思維。心中只有一件事,就是感恩、很感恩。

曾蔭權被控以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份,參與審批廣播牌照予雄濤廣播有限公司期間,無申報正洽租雄濤大股東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豪宅,他於2017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刑20個月。去年上訴庭維持他的定罪但減刑至12個月,扣減假期後於周二(15日)刑滿。

當年租出深圳東海花園豪宅予曾蔭權的內地富商黃楚標,接受媒體訪問講述廣播牌照一事,他強調並無利益交易,並指不清楚曾蔭權出獄日期。

而曾蔭權昔日的同事,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就對此感到高興,希望曾蔭權能早日回復正常生活,身心康泰。

此外,曾蔭權亦已獲批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排期至5月14日審理。對於有沒有信心終極上訴成功,曾蔭權表示不便多作評論,強調在香港的法治環境,尋求公義和清白是需要堅持。

而刑滿後的曾蔭權也恢復前行政長官待遇,有警方要員保護組人員陪同,並可乘坐政府編配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