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周庭補選提名無效 譴責佔領運動後政治清算


2018.01.27
hk-dq1 2018年1月27日,香港眾志周庭收到選舉主任發出的提名無效通知書,指她所屬政治團體的主張與《基本法》有牴觸。(香港眾志facebook製圖)

報名參選3月立法會補選的香港眾志周庭,收到選舉主任發出的提名無效通知書,指她所屬政黨的主張與《基本法》牴觸;周庭譴責決定欠缺法理基礎,認為似是佔領運動後的「政治清算」。(譚麗 報道)

立法會補選提名期到下周一(29日)結束,但已報名參選港島區補選的香港眾志周庭,周六(27日)早上收到選舉主任鄧如欣的通知書,指她所屬政黨香港眾志的綱領是「民主自決」,雖然沒提倡「港獨」,但同意以公投方式決定香港2047年後的前途問題,選項包括獨立及地方自治,違背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原則。

通知書又指,周庭作為創黨成員及代表,在提名表格的政治聯繫填上香港眾志,等同認同「民主自決」的主張,即使周庭已經按法例規定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確認書,亦可見她並非真心擁護《基本法》,所以裁定周庭提名無效。

鄧如欣曾經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處理港島區參選人資格,當時她確認同屬香港眾志羅冠聰的資格。鄧如欣在今次的通知書,指考慮到在該次選舉後的發展,包括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 104 條的釋法而作出決定。

香港眾志隨即發表聲明譴責選舉主任的決定,批評選舉事務處在周庭報名後,從未就她的政治立場提出任何查詢和質疑,亦沒有給參選人辯解的機會;認為選舉主任的決定只針對香港眾志的政綱,而剝奪整個組織的參選權,明顯違背政治中立的原則。

周庭在多名民主派人士陪同下周六召開記者會,譴責政府的決定沒法律基礎,强調香港眾志從來不是主張香港獨立的政治團體;而人大釋法破壞香港的法治,該次釋法內容只是規限宣誓形式和內容,與參選權完全無關。周庭認為,取消她的參選資格似是為了打壓佔領運動後的改革力量,向參與人士作出「政治清算」。

周庭說:今次政府DQ(取消參選資格),其實是近乎永久剝奪包括我在内,很多香港人的政治權利。因為政府這次的決定就是和香港人說,你以後都不能憑你的自由意志投票。對於我們(香港眾志)來説,這是北京以至香港政府對於我們一整代人的政治清算,政府的動機很明顯就是想趕盡殺絕,是希望令到雨傘運動(佔領運動)後出現的進步力量在議會裡絕跡。

結束瑞士世界經濟論壇的特首林鄭月娥在返港時回應,指選舉主任是嚴格按照《基本法》,特區政府認同和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林鄭月娥說:每1位希望成為立法會議員的人,都需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提出「港獨」、「民主自決」或者「香港獨立」可以是1個選項,或者「地方自治」這些,都是不符合《基本法》要求,亦偏離了一國兩制的這個重要的基本方針。

林鄭月娥被問到今次事件,與她當選時的修補社會撕裂承諾是否背道而馳,她指修補撕裂亦要在合憲合法的大前提下進行。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香港人在擁有政治權利的時候,亦要明白在行使權力時會受到一定限制,而香港眾志若不改變綱領,成員未來參選恐怕有困難。

湯家驊說:政治權利不是絕對的,如果你主張的政治權利是超越了《基本法》,或者超越了一國兩制,政治權利是會受到限制的。周庭 (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決定,她是可以提出上訴的,但是上訴後法庭透過呈請的司法程序,如果都是確認選舉主任的決定,這就真的可能代表,香港眾志未來參選可能會有問題。

但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反駁,即使改變政治主張亦難保下一次換屆選舉,政府再以其他政治理由拒絕參選。

黃之鋒說:很多人問我們會不會因為今次政府的DQ 而去修改我們的政治主張,我希望提醒香港人,2年前主張「香港獨立」被DQ,今日主張「香港前途自決」就從此不能參選,沒有人能保證2年後2020年的換屆選舉,政權的「紅線」會從「前途自決」變成了只要你反對23條立法,就說你不效忠《基本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事件是赤祼祼的政治審查,當局以政治凌駕法律,無理剝奪周庭的參選權。

另1名民主派出戰九龍西補選的代表姚松炎,周六晚上接獲選舉主任來信,要求他回答幾條問題,包括人大對《基本法》的釋法,作為選舉主任考慮他的提名是否有效。

參選人因政治背景而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已非新鮮事, 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時,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以及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因主張「港獨」,而被裁定提名無效。兩人先後入稟法院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在2017年已審理陳浩天選舉呈請,但至今仍未頒布判決,而梁天琦的選舉呈請則仍在排期等候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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