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資格四議員 立會要追回薪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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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去信四名被取消資格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收回在職期間的議員酬金,由270萬到310萬不等。受影響的四名前議員及民主派批評是政治打壓,建制派強調是諮詢過法律意見後的決定。(林國立 報道)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星期一(27日)在行管會特別會議後宣佈,會去信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收回他們被法庭取消資格前九個月議員酬金及附帶開支,由270萬到310萬不等。

梁君彥說法庭裁定他們由宣誓當日起,已不是議員,人大釋法亦指出不是議員便不能享受議員待遇,所以必須追回酬金,立法會亦諮詢過外間資深大律師意見,四人有四星期時間回覆。

梁君彥說︰各人涉及的款項大致是270萬至310萬不等,行管會除了尋求內部法律意見,亦取得外間大律師就這件事的法律意見,在商討和考慮法律意見後,委員考慮到有關款項涉及公帑,行管會有責任追討這些款項。

民主派之後就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追收全額議員薪津不合理。羅冠聰表示,他們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確認宣誓有效,履行議員職務九個月後,才被法庭取消議席,無理由要他們退回這後期間的薪津。

羅冠聰說︰因為在這段工作期間,包括宣誓之後,直至七月十四日被取消議員資格,我們的投票紀錄都是在案而且繼續有效。在這段期間的工作,付出的勞力,是不應被追回的,不論你的政治立場是怎樣,只要你是打工仔,對於你曾經上班有汗出、無糧出,還要追回之前的薪金,這個道理和邏輯都一定說不通。

姚松炎質疑,行管會的決定形同政治打壓,追收巨項薪津,透過令他破產而失去再參選的資格。

姚松炎說︰我於功能組別,如果要參選,我必須要有屬於該界別的專業牌照。但如果一旦破產,既在破產期間不能參選,破產期的五年期完結後,由於我也會失去專業牌照,是會終身不能再於專業界別參選。所以看到這種政治打壓,不只是短期,而是要終身禠奪市民的參選權。

他們說,暫時未收到行管會的信件,要再商討和諮詢法律意見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但行管會成員,工聯會的麥美娟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行管會的決定是基於法律意見,不是政治原因。

麥美娟說︰其實是有法理依據的,今次只是做一個程序,因為根據法例上,根據法律意見我們有法理依據,是要追討的,我們要做一個程序,否則在帳目上不能平衡。

記者問︰絕對不是政治打壓?

麥美娟說︰肯定不是。

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去年10月12日宣誓就職立法會議員,後來政府入稟司法覆核,質疑他們的宣誓無效,高等法院在7月14日裁決他們敗訴,喪失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