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的選舉條例規定,除行政長官第一次競選連任獲得豁免外,其他政府官員要先辭職才可參選。不過,特首梁振英錯誤演繹官員可以帶職參選特首。梁振英失言,令特首辦隨即發文澄清。(林國立報道)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早前在專欄撰文評論行政長官選舉,指現任行政長官爭取連任,比其他官員有不公平優勢,因為現任特首競逐連任無需辭職,但其他問責官員想出選,就必須先辭去現有公職。
行政長官梁振英周二(31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被記者要求回應曾鈺成的說法,他指基本法和香港其他法律都無規定,官員不可以帶職參選。
梁振英說:基本法和香港其他法律,都沒有規定說,行政長官或其他官員不能在職時參選,事實上外地亦沒有這樣的事例,所以這個應說是香港已有制度中,行之多時的做法,國際間亦有這樣的做法。
特首辦在早上十一時,即梁振英發言後兩小時發稿,回應傳媒查詢,無提到梁振英的說法,但指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連續第二屆擔任行政長官,以及公職人員,包括受僱並任職於政府部門或政策局的人,均不能在行政長官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
曾經於2007年與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競逐特首的公民黨梁家傑說,現時制度令特首有不公平的優勢,因為他可以利用整個政府機器為他助選,又可以利用政府資源及自身地位,安排不同媒體做專訪,其他候選人是做不到;即使特首的政績差,仍可受惠。
梁家傑認為,為行政長官參選前應辭職,專心選舉工程,相信職務可由政務司司長暫代。另一個方法,是要求特首清楚報備轄下職員的工作,令所有人知道特首如何安排下屬職務,哪些會被視為選舉工作。
另外,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公布最新的特首及政府民望數字,特首梁振英得分36.2,較5月初下跌3.8分,是任內最低分數。民望淨值方面,梁振英為負46個百分點,跌5個百分點,是1月份發表施政報告以來新低。
政府民望方面,最新滿意淨值為負24個百分點,較上次調查升7個百分點。 調查在本月24至26日進行,以電話成功訪問1009名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