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屆立法會選舉首次要求參選人要簽署參選確認書惹來各方各派大士非議。多個泛民主黨派周二(19日)和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會面,要求解釋確認書的必要性。本身是律師的公民黨郭榮鏗會後引述馮驊指,不能是確認書來決定參選人的資格,各泛民黨派將商討是否簽署。但選管會其後發表聲明,指確認書有法律依據。(林國立 報道)
公民黨、民主黨、工黨、民協和公共專業聯盟,合共12個已報名或有意參選人,星期二下午到灣仔選舉管理委員會,和主席馮驊會面,歷時約一小時,本身是律師的公民黨郭榮鏗會後引述馮驊指,確認書只是為了行政方便,不能因此確定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
郭榮鏗說:根本上我們問他,有甚麼法理基礎,去迫使每個候選人必須去簽確認書,他沒有這個法理基礎,他說不出來,他只能說,這個確認書是為了行政方便,方便選舉主任,去決定這個聲明,即擁護基本法和特區這個聲明,是否一個真誠所做的聲明。
郭榮鏗又引述馮驊指,上月二十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時,並未有確認書這個想法,但後來選管會認為有需要協助選舉主任行使職務,亦留意到社會部份言論,才有這決定。郭榮鏗確認書製造很多不明朗情況,馮驊甚至說,候選人自製一份確認書都可以。
郭榮鏗說:我有問他,我們可不可以自己寫自己形式的確認書,他說可以,可以自己寫一個確認書,因為我跟他說,你的確認書只提了三個基本法的條款,對我來說基本法有160條,每一條都很重要,為何你只說這三條,所以我們可能有自己的確認書,他也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各泛民政黨將開會商討是否簽署確認書,已報名參選新界東的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對本台表示,會諮詢法律意見再決定。
劉慧卿說:我們明天(星期三)開會商討,自己的議員候選人,希望諮詢法律意見大家商討,我更不明白,我選了這麼多次,每次都會簽聲明,為何要加入確認書,所以很混亂,他要出來解釋清楚,因為如果你要去褫奪一個人的參選權,這是很嚴重的,你不可以亂來的。
已報名參選新界東的,還包括民建聯的葛珮帆、新民黨的容海恩、自由黨李梓敬、獨立方國珊和工黨張超雄。
而計劃合作,在五個地區直選都派員參選的激進泛民,社民連和人民力量,亦和馮驊會面,他們表明,不會簽署確認書。
但選管會傍晚就發新聞稿,引述馮驊指,確認書的做法有法律依據,完全是基於法律和程序的考慮,確保提名程序可以順利依法完成,呼籲所有參選人填妥確認書交回選舉主任,又指如參選人沒有遞交確認書,選舉主任有權根據規例,向參選人索取進一步資料,選舉主任有需要時可徵詢律政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