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區議會選舉中,網台主持鄭永健涉嫌利誘他人參選,周一(24日)被區域法院裁定選舉舞弊及串謀選舉舞弊罪名成立,星期三(26日)判刑。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本土組織成員顧家豪及陳建隆,串謀選舉舞弊罪亦被裁定罪名成立。鄭永健被指在區議會選舉前,以15至20萬元利誘多個地區組織成員,在約40個選區參選,意圖“鎅票”,影響選舉結果。辯方求情時表示,本身為網媒記者的鄭永健現正停薪留職,希望法官考慮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