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民主派提出多項臨時動議,包括將公開審訊等人權保障寫入條文,但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民主派就草案共提出逾百項修正案,認為建制派及政府硬推修例,會激發更多市民參與下星期的反修例遊行。(劉少風 報道)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周六(1日)連續第二日召開特別會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再到立法會解釋《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沒有出席,由法律專員解答有關問題。
多名議員在會上要求政府解釋修例,其中工聯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要求當局釐清,香港人一旦被內地檢控後,會否被沒收財產?
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林美秀回應指,沒收財產做法並非如坊間所傳的「殺人封艇」。
林美秀說:我們一定必須在外地經過法院已經作出一個,為了追討犯罪所得而作出的沒收命令。如果香港法院認為執行這個命令,是會違反公義原則,是可以拒絕。
民主派議員表示對內地的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有議員質疑內地的法院、律師、執法機關,全部都是由共產黨領導。李家超反駁內地是按照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權。
李家超說:(內地)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說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有關人士如果認為這些保證不能夠落實,當然可以根據香港法律在法庭提出抗辯。
他表示會就草案提出修訂,將引渡罪行的刑期門檻由三年增至七年或以上,這是唯一的修訂,至於其他改動,包括加入額外人權保障等,政府會發出行政聲明。
工黨副主席張超雄質疑做法有欺騙之嫌。
張超雄說:無罪假定、公平審訊,通通都是騙人,如果不寫進法例內,行政決定即是由特首決定。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表示,港府因應內地法律有「屬人管轄權」,正考慮將「台灣殺人案」疑犯引渡到內地審訊。李家超否認,指有關疑犯不會被移交到內地,只會移交到台灣。
民主派議員在會上提出多項動議,包括邀請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出席會議,與局方對話;以及推遲在大會恢復二讀的日期,但都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
周六是議員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提出委員會階段修正案的最後一日,草案將於本月12日於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民主黨共提交94項修正案,公民黨則提出逾30項。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民主派希望以修正案方式,向國際展示現時政府硬推的方案是千瘡百孔。
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認為,建制派和政府硬推修例,只會令更多市民參與反修例遊行。
林卓廷說:保皇黨居然可以助紂為虐到這種程度,實在令人非常憤怒及震驚,我相信保皇黨一再在立法會,以及政府這樣硬推惡法,只會激起更多市民參與6月9日的大遊行,相信這次遊行會是2003年7.1(遊行)之後,最大規模的市民抗爭運動。
另外,政府繼續在民間就修例作出解說,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周六出席電台節目指,修訂《逃犯條例》並非「政治任務」,而是為「台灣殺人案」死者討回公道。他又指不將額外人權保障寫入修訂《逃犯條例》中,是要保持靈活性,重申有把關機制。
張建宗說:我們(政府)真真正正希望實事求事,因為有這個事件(台灣殺人案),我們要處理,受害者的家屬不斷寫信給行政長官、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希望政府能夠做些事討回公道,我們都是人,不能夠沒有反應。
張建宗指,失去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的解說平台,政府才是「受害者」。對於全體法律界選委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就修訂《逃犯條例》公開會面。他指政府會盡量向各界解說。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周六在修訂《逃犯條例》的講座表示,特區政府就修例提出改動後,相信中央及特區政府不會再退讓。
劉兆佳說:今次中央明確表態支持《逃犯條例》修訂,已經上升至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家聲譽、特區管治能力,以至(基本法)23條日後立法的問題。甚至我認為無論今次民意壓力如何大,甚至出現比較龐大的集體行動,中央及特區政府都不會退讓。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逃犯條例》修訂有逼切性,期望立法會7月休會前通過。被問到中央是否設下死線,要求在6月27日前通過修例,譚耀宗表示不管如何,大家都努力令法例得以通過。
《逃犯條例》新修訂建議要由中央機構提出移交,台灣陸委會周五(5月31日)晚回應指,若條例以「一中」架構為前提,絕對不會接受。陸委會認為,港府所作調整無濟於事,絲毫不能緩解各界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