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立法會倒挿國旗的香港本土派議員鄭松泰,周一(10日)收到警方通知,將落案起訴他侮辱國旗和侮辱區旗罪,鄭松泰指控罪荒謬。建制派就歡迎警方提告,願意以證人身份作供。(林國立 報道)
有熱血公民成員背景的鄭松泰星期一證實,收到警方電話,要求他到警署拿取信件,將起訴他侮辱國旗和區旗罪。
鄭松泰說:信件是有關去年立法會大會期間,我將建制派一些示威物品倒轉了,即是大家所認識的國旗和區旗展示品的事件,去正式落案起訴我,關於侮辱國旗區選罪等。
去年10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安排劉小麗、梁頌恆與游蕙禎宣誓,但建制派議員杯葛會議集體離場,在點算法定人數期間,熱血公民鄭松泰,將10多位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倒插,建制派不滿投訴,之後報警。
根據法例,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區旗是犯法,定罪最高可以判監3年。鄭松泰質疑,起訴他的法律理據不足,若他的行為是侮辱國旗區旗,建制派在會議廳胡亂插旗,應該都犯法,政府起訴反對派,是政治清算。
鄭松泰說:我不覺得出乎意料,過去這幾年由梁振英在任到現在他準備退任,整個香港司法和法治制度如何荒謬,我覺得大部份香港人已經習慣了,由關於議員議席的褫奪,以至現在還有反對派議員同事,面對關於宣誓事件的控訴,明顯現在的做法,是為林鄭上台前作政治大清算,清洗太平地。
本身是律師的建制派議員謝偉俊,在事發後曾在立法會曾提出彈劾鄭松泰但被否決,他不認為是小題大造,又指雖然相關法例,沒有列明倒插國旗區旗犯法,但他認為故意侮辱,都可能包括在內。
謝偉俊說:我不認為是小題大造,可能很多香港市民並不覺得,一些國旗國徽或區旗區徽這麼重要,但以我自己的價值來說,任何國家的國旗國徽受侮辱是很大的一件事,我覺得雖然(法例)沒有列明說倒轉插國旗(違法),可能事實上很少人會這樣做,但純粹一個蓄意侮辱國旗的行為,不一定要塗污、焚燒,而是有些行為本身,明顯是侮辱都可能涉及有關罪行。
民建聯的蔣麗芸指,歡迎警方作檢控,她事發時都會議廳中,有需要願意作證人。
蔣麗芸說:假如今次警方已經有行動,決定落案檢控鄭松泰議員,我相信警方方面一定有足夠證據,證明他違反有關法律,當然支持,我覺得每個香港市民都會尊重自己的區旗,每個中國人都會尊重自己的國旗,我希望大家都不要忘記,我們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議員在議事廳的言論,受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但他們的行為就不受保障,議員要注意自行負責,立法會會協助警方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