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藏鐳射筆 被警方起訴將轉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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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周三(12月2日)早上遭警方上門拘捕。警方稱方仲賢涉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藏有攻擊性武器」(鐳射筆)及「拒捕」等罪,將他落案起訴,下周二(12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並會轉介案件到區域法院。

警方指,方仲賢去年8月6日晚上,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高功率雷射裝置」時,被多名休班警員截查,之後在他手持的膠袋內,搜出10枝鐳射筆。

警方:「高功率雷射裝置」達工業及軍事用級 用作傷人可致盲

警方指稱,調查後發現,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準,這些鐳射筆用作「工業及軍事用途」,用以傷害他人可以致盲,警方指,方仲賢當時聲稱鐳射筆是用作觀星,但警方認為他並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藏有這些鐳射筆。

警方解釋,如果帶武器有特定用途,可以是合理辯解,舉例如果有人帶十把刀外出,會被覺得奇怪,但若果他是廚師,將剛磨完刀帶回餐廳,可視為合理辯解。

方仲賢接受治療期間曾重設手機 警方認為有意刪除證據

警方又稱,警員上前截停搜查時,方仲賢拔足逃跑。而他被捕後表示不適,要求救護車送院,當時警員向他表示,要檢取他的手機作調查,要求他停止使用手機,但在他接受醫護人員檢查後,警方發現檢取的手機已經被重設,紀錄被刪除,相信他在接受醫護人員檢查時重設手機,以刪除與案件有關的証據。

方仲賢去年8月在深水埗被捕,當時拒絕擔保,獲暫時釋放。警方指,拒絕保釋亦不會令警方停止調查,一有足夠証據一定會重新拘捕疑犯,帶上法庭。

浸大學生會:嚴厲譴責警方針對學生會成員濫捕

浸大學生會表示,方仲賢周三早7時被警方上門拘捕,嚴厲譴責警方多次針對學生會成員的濫捕行為,又批評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當局大舉清算,肆意拘捕異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