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殘疾人士院舍弱智女院友疑被性侵犯事件,引發的風波持續擴大,有工會建議修例,容許"傳聞證據"呈堂以保護受害人。而多個社會福利界團體亦發起遊行,譴責當局對有關院舍監管不力。(高鋒 報道)
1宗懷疑性侵犯案,激起大約2000名殘疾人士和家長的憤怒與不滿,他們在超過20個關注殘疾人士團體,及多名立法會議員帶領下,周日(23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聚集,高舉要求守護弱勢的標語,以及涉嫌性侵院友社工的相片,要求社署全面改革及檢討"殘疾人士院舍條例"。
有1名殘疾兒子的趙太,質疑律政司對涉嫌性侵的社工撤銷起訴決定,認為影響深遠。
趙太說:今次因為受害人不能出庭作供,就撒銷起訴,那麼日後我們的智障子女的將來會如何?既然虐畜也可以入罪,難道我們的子女比畜牲更差。
2000人的隊伍手繫紫色絲帶,遊行到政府總部,他們沿途高叫口號:守護弱勢、無聲吶喊。
發起行動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收集超過10萬人聯署,要求當局修例,包括大幅增加院舍人手,但政府沒有人接請願信,代表將信撕爛燒毀。
今次風波,源於私營殘疾人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兼社工張健華,涉嫌在2014年性侵犯1名21歲智障女院友,但最終案中事主,因精神健康狀況不適合出庭應訊,律政司無奈撤銷起訴。張健華今年10月以律政司無理檢控為由,向法庭申請索取訴訟費,反而將案件帶入公眾視野,引發各界關注涉及智障人士案件的司法程序。
工聯會發言人鄧家彪建議修改法例,就涉及"無精神行為能力人士"的案件,容許"傳聞證據"呈堂,讓控方毋須傳召事主。
鄧家彪說:律政司應該和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訴專員公署,或其他專業團體,就保障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會否有特別措施去保障他們;舉例在定罪考慮證供的比重上,環境證供的比例會高些。
工聯會又建議當局制訂守則,要求護理中心職員,在封閉場所接觸異性時,要多安排1名職員在場。
除了捲入性侵醜聞,康橋之家近日被揭發因疏忽照顧,懷疑導致多宗院友死亡個案;由於涉嫌虛報人手,成為首間被撤銷臨時牌照的院舍。社聯批評現時法例要求的人手比例過低,促請政府調整。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知道有院舍存在"影子員工",即實際未必工作,只存在職員名單內。
張建宗說:影子員工是絕對不能接受。這次這家院舍我們決定不再給予牌照,也是基於它在人手方面不達標,人手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照顧這些院友,人手是不能夠少的,而達標只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巡查方面我們絕對不會姑息、不會容忍,所以未來日子,署方在巡查方面更嚴厲執法。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批評,現時法例對私營院舍的人手要求比例過低,院舍在晚上6時後,只須1名職員照顧40名院友已符合法例。估計由於當局擔心門檻太高,令院舍營運成本增加,最終導致結業。社聯建議院舍改善人手不足問題,並促請當局公開院舍事故報告,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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