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被控今年一月底衝擊校委會會議的案件,周四(15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馮敬恩承認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罪;餘下兩項刑事恐嚇及在擾亂公眾地方秩序就認罪,至於李峯琦則否認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名。
兩名被告,被指今年一月底參與衝擊港大校委會會議,馮敬恩被控刑事恐嚇李國章及刑事毀壞等四項罪名,李峰琦就涉嫌阻礙救護員援助校委紀文鳳。
控方證人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下午到庭作供指,他與其他校委於事發當日離開會議場地時,聽到被告馮敬恩叫喊“唔好俾李國章走”及“隊冧佢”的口號,然後在1分鐘內有人先後捉他的右肩及右手臂。
李國章指示威者當日非常激動及粗魯,當時感到有生命危險,因為是第一次有人用武力拉著他,另外又有人叫口號指要“隊冧自己”。
他表示馮敬恩的說話令他感到好驚,認為馮敬恩在煽動示威者攻擊自己,指馮敬恩是主謀者。
事發當日,港大召開校務委員會時,數百名學生包圍沙宣道會場抗議,不滿李國章獲委任校委會主席。兩名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