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2個警察協會,周一(20日)早上開會研究協助7名被判刑的警察及他們的家人。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說,對於有建議訂立辱警罪,如果有會員提出協會亦會討論,他希望警方在執法時得到尊重和不會受侮辱。
7名警員被控在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向警察淋污水的示威者曾健超,上周全部被判囚2年。
警務處長盧偉聰在出席區議會會議時回應指,現時已有襲警罪及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等,警方歡迎任何可協助警方工作的法律,但辱警罪是較複雜的條例。
他又感謝區議員對七名警員的關心,警隊會支持七名警員上訴。
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林卓廷說,現時警民關係繃緊,設立辱警罪無助化解雙方的矛盾。
他說市民如果對警員有不滿,亦應該透過正常渠道投訴,而不是以挑釁方式發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