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投訴警察5宗屬實 朱經緯內部警告

佔領運動至今已有2年多,監警會周三(7日)首次公布大部分投訴警察的結果,在172宗已通過的須匯報投訴中,只有4宗“獲證明屬實”、1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

在成立的指控中,9名警察遭處分,包括在旺角涉以警棍毆打途人的退休警司朱經緯,他需接受內部警告,其他人則被勸喻。

監警會亦披露朱經緯案件處理過程,他否認指控,而投訴警察課最初將“毆打”指控分類為“無法證實”,但監警會要求改為“獲證明屬實”,投訴警察課其後再建議改為“濫用職權”,但監警會不同意並建議將處分,提升為“警告並須記入分區報告檔案”。

對於警方仍未決定是否起訴朱經緯,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表示,無證據顯示警方包庇朱經緯;他指監警會使用的是民事調查標準,門檻遠低於刑事標準,警方及律政司或需搜集更多證據。

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指,據他了解投訴警察課仍未就朱經緯案件收到律政司的意見;他又指監警會至今通過涉及佔領運動的毆打投訴,超過八成無法追查,主要是未能聯絡投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