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博士生擬掛「國殤之柱」直幡判囚6月 高志活批港府將藝術品展示視為「一種罪」
中國內地一名來港讀法律博士的女生曾雨璇,因擬於今年「六四」在香港街頭,「快閃」掛上印有「國殤之柱」的直幡,早前承認「企圖煽動罪」被判囚6個月。案件涉及響應「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向全球發起的「遍地開花」運動,對於有人因而入獄,高志活向本台表示「相當難過、驚訝」,重申「曾雨璇無罪」、「國殤之柱無罪」。他狠批當局竟將一件藝術品的展示視為「一種罪」,「香港何以向外界宣示有藝術表達的自由?」
高志活對曾雨璇判囚「深感難過」
香港「曾雨璇案」宣判後,「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隨即向傳媒表達關注。他接受本台訪問稱,對於有人因為響應他向全球發起將「國殤之柱」遍地開花的運動而入獄,他「深感難過」,並重申「並非運動本意」,形容「曾雨璇是無辜被囚」,是香港眾多因爭取言論自由,和紀念「天安門大屠殺」而被囚禁的人士之一。
高志活說:我真是很驚訝,事件明顯是藝術審查(art censorship),而她(曾雨璇)最後根本無在公共場所做任何事情。以我所知,她只是在私人地方被搜出可能計劃展出的直幡。這不僅是一個直幡、一張圖,這是我的一個標誌(this is a sign by me),反映當局對一種藝術品所作出的限制。
高志活:難說服外界香港仍有藝術表達自由
問及會否認為香港當局已將「國殤之柱」及其相關的藝術品視為「罪行」,高志活這樣說。
高志活說:看起來是如此(it seems like that),我亦對此感到憂慮。「國殤之柱」根本沒做甚麼,只是一個雕塑、藝術品。而它唯一所做的是讓大家記住1989年在中國發生的鎮壓事件……而我不認為,香港可以有任何一條法律去禁止一件藝術品。
他又指出,「國殤之柱」的展出過往一直是香港的傳統,如今被禁止,加上曾雨璇的入獄,反映香港容不下一件批判中國和香港政府的藝術品,難以說服外界香港仍有藝術表達自由,警告香港將自食其果。
高志活說:香港藝術市場將會淪陷,因為不容許具批評的藝術品。而藝術在國際市場上佔有重要地位、經濟利益,當香港要作品進行審查,西方企業自然流向新加坡和其他亞洲國家,我認為香港當局並不意料自己所做的事而帶來的經濟後果。
港警國安處以《港區國安法》案件取證為由,正扣押「國殤之柱」。上月,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向高志活回信時表明,「國殤之柱」是「危害國安慣用技倆,港府有權處置」。高志活透露,目前丹麥政府態度轉趨積極,將於本星期內舉行會議談及「國殤之柱」的問題,不排除大使館方面會與港府交涉。他坦言「沒有信心」取回被港府「綁架」的「國殤之柱」,但他「決不放棄」。
記者:李若如 責編:李世民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