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三(5日)被泰國拒絕入境及禁錮,結束訪泰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周五(7日)晚返港時表示,泰國政府發言人及當地“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就事件解釋,指並沒有受到其他國家壓力,對於為何不容許黃之鋒入境,其中提到周日及周一(9日及10日),將召開第二屆“亞洲合作對話”高峰會議。
對於泰國總理巴育曾指,黃之鋒被遣返是中方的問題,袁國強指他留意到有關說法,出現不同的翻譯版本,但他不宜釐清有關字眼的意思。袁國強重申每個國家有其出入境政策,有權處理入境事務。
黃之鋒其後發聲明回應不接受袁國強解釋,指外國通訊社包括彭博社和路透社均引述巴育的言論,表明是中國官員要求將他遣返,除非袁國強認爲有關報道均是繙譯錯誤;泰國政府發言人已表明他曾參與對其他政府的反對運動,所以擔心會影響泰國與其他國家關係,等同承認泰國不想影響與中國的關係;香港政府有責任保障市民在外國的基本權利,他被泰國警察海關扣留期間,禁止聯絡泰國律師、香港的家人,甚至香港入境事務處,但袁國強對他在收押期間失去合法權益,卻避而不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