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因宣誓司法覆核案,2人已向終院提出終極上訴許可申請;而案中答辯人之一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原審訴訟中,曾為容許梁游再次宣誓抗辯,但被裁定敗訴,他被暫時命令要支付五分一的訟費。梁君彥反對並要求修改訟費命令,認為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而非他個人利益,高等法院周四(16日)頒下判詞,駁回梁君彥的申請,並確認該訟費命令,梁君彥亦需支付今次申請修改命令的訟費。梁君彥表示尊重法庭裁決,稍後會與立法會秘書處及法律顧問商討後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