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擺上法庭 司法覆核押後裁決(視頻)

宣誓風波擺上法庭 司法覆核押後裁決 香港政府挑戰兩名立法會候任議員的合法地位,而提出的司法覆核周四(3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政府的代表律師認為,兩名候任議員的行為是忽略宣誓,違反基本法104條規定,法庭應裁定他們喪失議員資格,又指港府無尋求人大釋法,亦曾向人大尋求確認,但未獲回覆。法庭聽取各方陳詞理據後,押後作出裁決。 (林國立 報道)

0:00 / 0:00

香港政府挑戰兩名立法會候任議員的合法地位,而提出的司法覆核周四(3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政府的代表律師認為,兩名候任議員的行為是忽略宣誓,違反基本法104條規定,法庭應裁定他們喪失議員資格,又指港府無尋求人大釋法,亦曾向人大尋求確認,但未獲回覆。法庭聽取各方陳詞理據後,押後作出裁決。(林國立 報道)

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青年新政兩名候任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忽略宣誓,喪失議員資格的案件,星期四在高等法院開審。答辯人之一梁頌恆抵達法院時指,對自己的團隊和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

梁頌恆說:我對於我們的司法制度,對我們的律師團隊很有信心。

記者問:如果要去到釋法這一步責任在誰?

梁頌恆說:如果一班有心人,希望透過釋法在破壞香港的話,那班有心人要負上一切責任。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開庭後,隨即提到外界盛傳,人大常委可能會以釋法解決宣誓風波,指政府的立場是,案件應在特區司法體系內處理,港府並無尋求人大釋法,亦已向人大尋求確認,但至今未獲回覆,如收到回覆會盡快通知法庭。

案件的爭議重點,是基本法第104條規定,香港主要官員和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余若海指,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時,展示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旗幟,這講法是參考加泰隆尼亞獨立運動的口號,而梁頌恆宣誓時,手指交叉的手勢,明顯是不認真對待自己做的事,而是借機宣揚港獨,忽略宣誓,根據基本法第 104 條,他們不能履行議員職能。而法院有最終決定權,裁定他們喪失議員資格。

但主審案件的法官區慶祥,質疑余若海這個說法,他舉例行政長官宣誓,由中央政府監誓,若特首宣誓受質疑,應由誰處理。余若海回答指,若有市民認為特首當選者宣誓有問題,亦應入稟香港的法院,尋求覆核。區慶祥就說笑稱,若如是他會再收到另一宗司法覆核申請。

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認為,梁頌恆的宣誓及再次宣誓,是由立法會秘書及主席監誓,亦列入立法會議程當中,明顯是立法會事務,法院不應干預。而游蕙禎的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亦指,宣誓是立法會內部事務,議員宣誓時若行為不檢,應該由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二通過,經彈劾而被取消資格。

另一方答辯人,代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亦認為,立法會主席有權根據基本法議事規則,決定包括宣誓等議事程序,即使主席做錯決定,都是立法會內部事務,他又質疑,政府把立法會主席帶入官司,會令人有行政干預立法的錯誤印象。

各方陳詞期間,亦有爭論梁振英作為行政長官,以公帑入稟司法覆核並不合適,代表政府的余若海就指,這次司法覆核,梁振英是同時以政府和個人名義入稟。

區慶祥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作出裁決。政府一方指,今次案件非常重要,要求法官盡快先作出裁決後補理據,區慶祥指會考慮。

梁頌恆和游蕙禎在審訊結束後離開高等法院,並無回應對案件有沒有信心,梁頌恆回應本台查詢時指,政府稱梁振英是以個人身份入稟說法不合理。

本台記者問:你如何看梁振英的代表律師說,他只是代表梁振英本人,不是代表政府?

梁頌恆說:這很大件事,我們代表律師也有說,這是很大件事的,律政司會無端代表一個普通市民去打官司,不是吧,這不合理。

香港政研會等多個團體,就在法院門外示威,要求法庭將梁頌恆和游蕙禎趕出議會。香港政研會執行主席關新年入稟選舉呈請,要求法庭裁定另一位民主派議員劉小麗,拒絕擁護基本法,應該喪失議員資格。

除了在法院訴訟,盛傳中央最終會以釋法阻止青年新政議員進入立法會,有線電視和《香港01》等媒體分別引述消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會於下周一表決通過,以釋法解決宣誓風波,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當日就會來港,並舉行最少兩場大型座談會,為釋法內容解畫。

另一方面,內地官方媒體就再針對梁頌恆和游蕙禎發炮。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將梁頌恆和游蕙禎徹底逐出立法會,是全國13億人的要求和意志,相信這個強大的國家,有能力兌現這一意志。社評說,不能讓他們回立法會宣揚”港獨”,剝奪他們成為正式議員的權利,應當是篤定的最終結果。

人民日報亦發表”港獨禍港絕不姑息”為題的署名文章,不點名批評梁頌恆和游蕙禎,指兩人在就職宣誓時公然宣揚”港獨”等惡劣行徑,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傷害全中國人民乃至全球華人的民族感情,應依法懲治,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