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無效上訴案,法官聽取答辯雙方理據之後,押後到下周初裁決。而梁頌恆指,無論上訴庭如何裁決,案件都會上訴到終審法院,他們會申請暫緩執行令,阻止立法會刊憲宣布他們的議席懸空。(林國立 報道)
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無效的上訴案,周五(25日)上午繼續聆訊,法官聽完各方的理據後,將案押後到下周二(29日)或周三(30日)裁決。
梁頌恆和游蕙禎聆訊後見記者,梁頌恆表示,在上訴案中觸及到今次人大釋法,到底是解釋原有條文,還是修改現有條文,相信要到終審法院才有終極答案。
梁頌恆說:我們的預期是,無論如何都會上到終審法院,到底是釋法還是修法,而這件事我們期待在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下,得到1個較好的說法,我們似乎都要在終審法院去做,但今天這個討論是我們樂見,亦是我們覺得整個討論的核心。
代表游、梁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早前在庭上提出,人大釋法其實是修改法例,香港法院不需理會。但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周五陳詞時就反駁,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第1日上訴聆訊時已質疑這種說法是傲慢,沒有根據,上訴一方難以自圓其說。
余若海又指,法庭有沒有權介入議員宣誓問題,毫無疑問觸及《基本法》第104條,屬於憲制問題,並非立法會的內部事務。法官張舉能在休庭前說,明白案件受到公眾關注,亦有一定迫切性,假如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庭會在頒布裁決翌日,開庭處理。
高等法院是在11月15日裁定游、梁2人喪失議員資格,根據法例立法會要在21日內,即下月6日前刊憲宣布議席懸空,之後就可以啟動補選。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見記者時說,若政府勝訴,游、梁2人喪失議席的裁決不變,無論案件是否上訴到終審法院,都會按法例要求刊憲。
梁君彥說:如果上訴庭做了他的工作有個判決後,如果需要他們2人離任,有空缺,我們會依足法例在21日內刊憲。
本台記者問:但如果他們上訴到終審法院,你們還是會依法例要求刊憲?
梁君彥說:依法庭的判決去做,如果法庭沒有叫我們不要刊憲,我們會依法例繼續刊憲。
梁頌恆指出,他們打算開闢另1條戰線,入稟法院申請暫緩執行令,禁止立法會刊憲宣布議席懸空。
梁頌恆說:似乎一定要申請暫緩執行或一些反制措施,因為如果反過來梁君彥已經刊憲,整個案件似乎會趨向學術討論,法庭未必會受理1個純學術討論案件,所以這些動作我們已經準備了會做,由法律團隊處理,他們知道相關時間。
梁頌恆又說,立法會行管會通過向他們2人追討186萬元薪津,他們亦會就這個要求申請暫緩執行,至於行管會的決定是否合理,他相當公眾自有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