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专业】港立法会通过律政人员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2021.08.25
【司法专业】港立法会通过律政人员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香港现时有约1500名执业大律师,其中只有105人为资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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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政人员「升仙」强烈争议下,香港立法会周三(25日)三读通过《2021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容许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员,有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香港现时有约1500名执业大律师,其中只有105人为资深大律师。根据现时条例,只有大律师资格并从事讼辩的律政人员,经验不少于10年才可申请做资深大律师。所有资深大律师都必须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任命亦须谘询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及律师会会长。但修例后律政人员即使没有大律师资格,也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惟离任后则不能继续保留衔头。

《草案》早前获得香港律师会的支持,但遭到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反对,认为会削弱资深大律师的不偏不倚和独立性形象,不符合公众利益。又指出「公众观感中,资深大律师并不是政府官员」,「制造一个只在政府任内有效的衔头,并不会赋予传统上给资深大律师同样的卓越成就」,「所得到的资深大律师职位,只是政府部门的一个内部职级,与现时的资深大律师制度概念完全不同。现时政府律政人员只需要做3个月实习,较大律师完成12个月实习低」。

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曾对修例回应本台时质疑,做法「是从根本地矮化资深大律师」,估计为律政司近来流失好几位资深大律师,修例能够填补空缺。

对此,惟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周三立法会上反对有关说法,强调修例与律政司人员流失没有关系。她指「修例在于移除不必要的门槛,让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可单纯按选贤任能原则」,亦「绝不同意有人认为修例,是制造内部职级和次等资深大律师级别」。

记者:李智智 责编:张薇 网编:刘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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