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質疑港區國安法的合法性

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質疑,人大常委會將本應由基本法廿三條涵蓋的範疇,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制訂港區國安法實施是否合法。她指,這個說法有法律理據,願意與支持人大決定的人士公開辯論。

葉巧琦接受傳媒訪問時指,人大常委會獲授權制訂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前毋須經本地立法程序審議。但港區國安法範疇應由基本法廿三條涵蓋,質疑人大常委會繞過香港自行立法程序有否合法依據。

葉巧琦指,公眾最關注怎樣才構成港區國安法中分裂、顛覆、外國聯繫等罪行,強調定義必須寫得清楚、切實、具體,否則只會引起更大憂慮。

早前,港區人大及政協先後發聲明,不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別有用心歪曲事實,對草案妄加揣測,誤導公眾。葉巧琦指,法律理據可以辯論,若立法過程公開透明,有公眾諮詢及社會充分討論,可以減少無謂爭拗及揣測。

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認為,市民對港區國安法立法有憂慮是正常,期望特區政府的解說可以釋疑,但他批評有人別有用心阻礙立法,形容是「賊喊捉賊」。

曾國衞強調,人大常委會為香港制定國安法是合法合憲,外國政府的批評是沒有根據,他亦不擔心會受到制裁。

另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網誌關注近期再出現暴力違法行為,她認為是印證就國安法立法是有必要的。

陳肇始的網誌提到,上周開始再出現各種各樣的暴力行為,又稱有人高呼港獨口號、縱火及堵路等,印證就國家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又稱絕大部分遵紀守法、不會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市民,根本不會受國安法影響。

她強調,從公共衞生角度而言,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仍未過去,非法集結及嚴重暴力違法行為,影響正在回復的經濟活動,並可能增加病毒傳播風險,若因此而造成大型群組感染,會對公營醫療系統再次帶來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