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質疑四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有違法治原則
2020.11.15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四名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議員資格,過程無讓他們辯解,批評港府有違法治原則。
戴啟思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本地法院無權推翻人大決定,但今次決定未有成為具體法律條文,過程中亦未容許四人辯解,有違法治公平公義原則。他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不僅適用於立法會議員,亦包括主要官員及司法人員,憂慮日後任免法官的程序會受影響。
香港另一法律團體香港律師會,周五發聲明促政府,就取消議員資格的法律依據及影響、令法律界在立法會喪失代表等公眾關注事項作出解釋。政府回應指,四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他們在原定立法會換屆選舉已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因進行尋求外國干預有關香港事務,有關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要求。
政府:不符效忠要求
政府的聲明提到,《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明確要求立法會議員在就職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指出,四人包括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早前報名參加原定立法會換屆選舉,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失去參選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資格。選舉主任認為四人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香港的事務;楊岳橋、郭家麒及郭榮鏗亦表明意圖在確保於立法會佔多數後,行使立法會議員權力無差別地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選舉主任明確指出四人的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要求。
政府指,有關問題涉及人大常委會在八月十一日所作決定及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政府不能自行決定,故請求中央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解決。政府在任何時候全力捍衞法治。
另外,《人民日報》撰文指,一些香港反對派故技重施,大打「悲情牌」,潛台詞是說中央再次打壓反對派,美其名「抗爭」,但其實是反中亂港。文章指,香港反對派,中央和特區政府始終抱以最大的政治包容態度。
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基本法》沒有一條法律處理立法會延任的議員資格問題,令問題成為憲政危機,因此人大常委會需作出一個決定。被問到人大常委會是次的決定會否影響區議員時,她則指,是次的決定內容會影響公職人員,相信區議員未受影響。對於香港大律師公會批評政府沒有給予4位立法會議員任何機會回應,有違程序公義,譚惠珠不同意說法,並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經過所有法定程序,並反指現時有多名中港官員遭美方制裁,他們沒有任何申訴渠道,認為這才是沒有程序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