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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12港人中,被中國大陸判監7個月的8人,周一(22 日)刑滿後即日經深圳灣移交香港警方。其中31歲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落案控告1項《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1項串謀協助罪犯罪,以及1項無牌管有彈藥罪,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案件至3月31日再訊,屆時李宇軒仍在隔離,無須出庭,候訊期間李宇軒須還柙,由懲教看管。(方德豪 報道)
李宇軒因要執行強制隔離令沒有出庭,也沒有律師代表到場。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稱「知道李宇軒見過律師」,但由於其法律代表周三(24日)不在,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並表示屆時將再次申請將案押後。
去年8月,12名港人逃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大陸海警拘捕,去年底被判囚,其中8人包括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他們周一刑滿出獄被遣返香港,其後由香港警方押送至警署。
12港人關注組周二(23日)提到,李宇軒回港後仍未能聯絡家屬,家人深感無奈及擔憂。除了李宇軒,周一被遣返回港的另外7人,早前在港都有其他案件在身,另外7人在周二分別於東區、粉嶺、屯門裁判法院及區域法院提訊。他們都因為要接受檢疫缺席聆訊,全部案件押後至3月底或4月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