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曾考慮特赦涉及佔領運動人士,但認為並非適當的時間;而警務處長盧偉聰指,未有向特首提及特赦7警。(戴維森 報道)
佔領運動已經過了2年多,涉及案件以及衍生案件的人士,陸續被檢控,部分更已被定罪。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早前提出,特赦所有佔領運動相關人士的刑責,以達致社會和解。特首梁振英周六(22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社會上有人提出特赦要求,他得知後已經作出考慮,但認為現時不適宜。
梁振英說:(有沒有考慮過?)有。在法律及各方面要考慮,但進入司法程序案件,我們不可以特赦。社會一提出來時,我們就考慮,但現在因為在司法程序當中,我們不能夠凌駕司法,去作出行政決定,來特赦一些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梁振英表示,並沒考慮特赦的對象;他指《基本法》雖然賦予特首權力,但檢控的工作是獨立的,特首或者其他行政部門,都不應該干預。
梁振英說:作為1個法律問題來考慮,在《基本法》內是有這樣的權力,但是甚麼特定對象不說了,但是行政長官行使《基本法》的特赦權力,是不能夠凌駕司法程序。做這件事我們要很小心,大家知道香港的檢察工作,《基本法》2個字“檢察”,檢察工作是獨立的。所以警方因任何事,無論事件有沒有政治色彩,因任何事警方拘捕了人,事件就交給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負責研究法律工作,決定是否(檢控),所以過程中作為行政長官或者其他的行政部門,都不應該輕易干預。
而涉及佔領運動的1個地點、政府總部前的“公民廣場”,一直都沒有開放,
梁振英指沒有想過會何時重開。
梁振英說:大家知道那地方的設計,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的地下的地方是玻璃來的,我們都要照顧到在今日這個情況底下,整個政府總部大樓的使用者的安全。
不過他說現時不是適合重開的時候,但強調不時會作出風險評估,檢討是否重開。
另外,警務處長盧偉聰周六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被問及警方有沒有要求特赦曾健超案罪成服刑的7名警員,他指不會評論。
盧偉聰說:現在這案件已進入上訴階段,對於這些言論,我們暫時不評論。我沒有向特首說過(特赦)。
對於是否支持設立辱警罪,盧偉聰指如果能夠更好協助警員執法,而保安局亦考慮立法,警隊會積極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