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繼昌涉誹謗梁振英案法官批准延期答辯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案,高等法院周四(20日)就梁繼昌申請延期答辯進行內庭聆訊,聆案官最終接納延期至5月2日,但被告人梁繼昌要支付周四的800元訟費。

代表梁繼昌的律師解釋,被告一方需要特別小心處理本案,要閱讀大量新聞稿、信件及立法會紀錄等,才可以回應,故需要更多時間預備。

代表梁振英的律師就指,事情直接簡單,被告人只需回答是否堅持有關的言論。

聆案官余敏奇認為,本案非一般誹謗的案件,決定批准延期,給予被告一方更多時間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