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處拒絕網媒採訪政府活動,香港記者協會作出投訴,申訴專員公署裁定投訴成立,要求盡快檢討相關政策。
政府新聞處發言人表示,現正檢討現行做法,並積極研究日後讓網媒進場採訪的可行性。
發言人指現時各部門舉辦的記者會或採訪活動,一般接納已註冊或發牌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採訪,包括註冊印刷報刊、新聞通訊社、電台及電視台;發言人表示,大眾新聞傳媒機構沒有既定而業界普遍認可的客觀定義,但一般是指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綜合性原創新聞為主的機構。
記協對公署的裁決表示歡迎,並引述公署調查報告,指政府年前已承諾保證新聞政策,會配合傳媒行業的發展,但一直沒有就新媒體作出具體採訪安排。
報告又指,當局在未能提供實際理據下,以“順利舉辦活動”和“保安”為由,拒絕多家網媒入場採訪,促盡快檢視措施,提供清晰採訪指引。
而“香港本土傳媒關注組”認為是遲來的公義,政府新聞處有責任即時糾正錯誤,開放政府活動予網媒採訪,促進資訊流通;不能以行政方便為由,隨意剝奪傳媒工作者的採訪自由。
